【明慧网2002年8月10日】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中,除了利用一切喉舌媒体制造漫天谎言之外,喊得最响的就是「依法办事」,不过喊归喊,做归做。人们常讲:听其言,观其行。通过三年来的仔细观察和分析,人们得出的结论是,江泽民以权代法,实行的是纳粹法西斯式“依法治国”。 然而由于江泽民集团的诬陷和造谣,使得这种“法治”对许多不明真相的人迷惑性仍然很大,我们有必要对其“法治”进行深一步的剖析。把江泽民集团的所作所为进行一下整理,我们可以看到江泽民的「依法办事」大致是这样一个程序:1. 制定恶法;2. 颠倒黑白,利用舆论大肆造谣、诬陷和栽赃;3. 非法抓捕或绑架;4. 严刑拷打、折磨和强行洗脑,逼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等;5. “依法”到法院走过场;6. 判刑和进劳教所。 由于这里涉及的具体事例太多,无法一一列举,下面我们只作概括性的说明。 一、临时制定恶法 江泽民违反中国宪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利用政府强行迫害法轮功,用强权制定了许多针对法轮功的“法律”。例如,炼法轮功“违法”,为法轮功上访鸣冤“违法”,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违法”,讲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违法”,等等。江泽民制定的恶法众多,归根到底就一条:法轮功没有任何权益。江泽民制定恶法的目的是为了障人耳目,为其“依法治国”炮制“法律依据”。 二、颠倒黑白,利用舆论大肆造谣、诬陷和栽赃 自从迫害法轮功一开始,江泽民就动用一切中国舆论工具,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大肆造谣、诬陷和栽赃法轮功,目的是要把法轮功名誉搞臭,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让人产生法轮功学员“违法”的印象,然后可以堂而皇之地「依法办事」。 三、非法抓捕、绑架 “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无法无天,执法犯法,肆意抓人。公安警察用各种欺骗和卑鄙的手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现在全国许多地区都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也有许多被绑架到劳教所。为了躲避非法抓捕和绑架,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漂流在外,有家不能归。 四、严刑拷打、折磨和强行洗脑,逼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或绑架之后,接下来的就是用各种酷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逼法轮功学员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等。严刑拷打、折磨和逼写“三书”往往是循环和交替进行的。酷刑的目的是要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放弃真善忍,如果不写“三书”就会招来更残酷的迫害。 为了迷惑世人,洗脑班也被戴上了“法律”的幌子,“洗脑班”成了“法治培训班”,“洗脑中心”成了“法治培训中心”。酷刑和欺骗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重要特征。 五、“依法”到法院走过场 对于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面临的就是判刑和劳教。然而为了迷惑不明真相的人,江泽民集团利用法院来体现「依法办事」,但是不许法轮功学员上诉,不准监察部门监督,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还没有去法院之前,“判决书”就写好了,只是到法院走走过场而已,然后盖上法院的章,从而披上了“法治”的外衣。 六、判刑,进劳教所 接下来的就是判重刑,进劳教所。现在全国各地监狱和劳教所里关满了法轮功学员,他们在江泽民集团的人间地狱里饱受折磨和摧残。但是酷刑摧不垮他们对真善忍的坚定信念。 也有一些人在「依法办事」的酷刑下承受不住,被迫放弃法轮功,在“三书”上签了字,被所谓的“转化”。但是江泽民集团颠倒黑白,把腥风血雨的“转化”反而说成是政府“春风化雨”的“关怀”。 三年来,由于江泽民集团垄断新闻及新闻封锁,加上舆论造谣和欺骗,许多不明真相的人被其“法律”的外衣所迷惑和蒙骗。在江泽民酷刑的“法治”下,至少已经有450名无辜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而死。 *** 江泽民集团的“法治”正在被搬到香港 *** 外界报导,江泽民今年二月份在内部要求“要利用法律打压海外法轮功”。最近,香港警方不顾事实,非法和粗暴地逮捕法轮功和平请愿学员,诬告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阻街”、“阻差办公”及“袭警”等莫须有的罪名,无理起诉法轮功学员,公然剥夺香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集会、言论自由等合法权利。通过上面对江泽民“法治”的分析,人们不难看到这正是香港在江泽民集团的压力下“利用法律”迫害法轮功的例子,和江泽民在大陆的“法治”思想同出一辙,是一场地地道道玩弄“法律”的政治迫害。江泽民在大陆对法轮功的非法政治迫害正在被搬到香港,这是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公开挑战。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7/25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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