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译文)对受迫害民族协会来说,人们因为修炼像法轮功那样丝毫没有政治目的的入静功法而被迫害,这是用任何人的逻辑无法理解的。在过去这段时间里,对待修炼者的手段之残忍简直难以置信:劳教所、改造中心、令人无法相信的残忍折磨手段,以及其它等等。这三年的迫害造成的结果是:上万人被捕,几百人在关押期间被折磨致死。 在这场血腥镇压中,中国不仅违反了中国宪法第36条中确立的信仰自由权利,也是对最低标准的人权的无视。法轮功修炼者们被强行地关进精神病院、被强行施以“药物”治疗和违反所有法制国家准则的即刻审判程序,多数被判处多年监禁。这不禁让人问为什么。这是毫无道理、毫无逻辑的。法轮功是一种和平的入静运动,尽管被镇压三年,仍保持和平,同时也希望这场迫害和平地结束。 西方也在争取和平结束这场迫害。然而,中国(江泽民)越轨地施加它的影响:在其它西方国家人们屈服于中国的权势。任何对中国人权的抗争,中国大使馆都会出面干涉。 对中国的镇压和迫害政策要坚决说──不!对法轮功三年的迫害已经太长了!(注:这场迫害根本就不应该发生!) 尤其在我们西方国家,人们可以为中国的人权呼吁,而没有被拘捕和折磨的危险。在中国,为人权说话,就得在身心方面冒很大的危险。在中国,媒体的宣传很强势,在中国国内的中国人根本不知道法轮功在国外是受支持的! 受迫害民族协会 中国人权问题专员
200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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