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7月27日】香港警方检控法轮功学员案件,于7月9日开庭经辩方律师对现场录像和照片分析后指出,香港警方的指控缺乏证据不能成立,所谓“阻街”、“袭警”荒谬透顶。16名法轮功学员3月14日在香港中联办外和平请愿,抗议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时被警方强行带走。从录影带证供及客观数据都很清楚地看到,请愿的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外宽阔的人行道上,占用的空间比例很小,不妨碍任何人员或行人的出入往来,法轮功学员拿在手中的标语不可能成为阻街物品,被成伙警察围住暴力拘捕的法轮功学员更不可能袭警,香港警方在没有任何拘捕令的情况下强行拘捕的过程,本身即是非法行为。香港司法部门本应依法执法,秉持公道,立即撤销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控告及审判。 然而人们看到,这场原来预计十个工作日的审讯已经一再逾期。而在庭上,只要辩方律师一提到案件涉及的人权和警察专业性等方面的问题时,就会遭到检控官以与案情无关的理由加以反对,并在没有实质证据的情况下,诱导辩方证人肯定一些对控方有利的提问。此外,裁判官在审讯期间对待辩方律师罕见的不礼貌,庭上判断明显的偏袒,及很多时候和检控官的口径一致,种种现象表明这其实是一场政治审讯,案件的性质不是一般的阻街,而是触碰到中共当局所引起的政治起诉。 在江泽民集团将镇压法轮功延伸到海外、香港首当其冲的压力下,香港政府追随强权、助纣为虐,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而秉承其意的香港警方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告,已不仅是对法轮功学员所享有的信仰、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践踏,更因其强烈的政治背景而构成了一起政治性迫害事件,显然充当了迫害和平善良、坚持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政治工具。 在此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香港司法部门,能否秉持公正,正确对待法轮功学员,正在引起海内外的广泛关注。法治是当今文明社会的标志,主持正义,维护道德,惩恶扬善,是司法公正的普世准则。三年来,法轮功在世界各地的发展以及国际社会的普遍肯定,已越来越有力地证实着法轮大法利国利民、提升人类道德的实质;法轮功学员面对血腥镇压的和平理性和坚持真理的不屈不挠,更向世人展现了道德升华的风貌以及修炼者的心灵境界。实践证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宇宙特性,是符合亿万民众心愿的值得人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如果司法及法律制度违背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反成为打击善良、迫害无辜的工具,必将法律不存,邪恶盛行,国败民危。 众所周知,如果没有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就不会有法轮功的和平抗争。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为帮助被迫害致死、酷刑监禁、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千百万大陆法轮功修炼者而进行的和平请愿活动,是维护真善忍信仰和人类尊严的正义举动,是坚持香港民主自由和繁荣稳定的无私行为。 在此,我们呼吁国际社会、报界媒体及各界人士给予道义声援,共同终止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理审判及政治迫害,支持香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集会、言论自由等一切合法权利。同时,我们也呼吁香港政府、香港人民及各界:明辨是非善恶,做出正确的抉择。一切对极权暴力的纵容及妥协都是对文明进步的摧残。一个丧失了正义良知的社会,一个不再有真理价值的社会,是不会有真正的前途和希望的。制止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将给自己带来光明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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