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7月22日】2001年四月二十五日,湖北咸宁岔路口派出所把咸宁烟厂的十名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并关进看守所,敲诈勒索烟厂十万元钱后,将十名学员送回烟厂宾馆办洗脑班,十名大法学员坚决抵制邪恶的迫害,拒绝写保证,结果烟厂将十名学员全部下岗,每人每月只发100元生活费,致使学员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危机。 咸宁大法弟子蔡惠兰2001年9月流离失所去了武汉,2002年警察在她住处搜出了真相大法资料,于是今年7月9日下午对她非法秘密判刑,劳改七年。 咸宁大法弟子陶席珍于2002年6月中旬,因叛徒告密,被抓进岔路口派出所,该弟子正念脱险后,去了湖南长沙。在长沙发真相时被抓,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宋瑞生和政委钱建新去了湖南长沙,伙同长沙公安狼狈为奸,将该大法弟子秘密非法判刑三年。现陶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看守所。 咸宁学员王淑谦,现年78岁,老太太每天早晨在温泉潜山炼功,并跟那里老百姓讲真相,被恶人举报。咸宁岔路口派出所在她家私设牢房,派一个叫屠继林的人日夜守在她家门口,不准她出门半步,还切断她家的电话线,断绝与外界联系,实行所谓“监视居住三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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