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7月10日】 1、反复派人做说客,强制写认识。 2、反复强制大法学员看经过高压、胁迫、做假等手段捏造出来的录像,然后强制写认识。 3、连续长时间日日夜夜不让睡觉(持续时间达17天以上),逼迫抄写颠倒黑白的假材料,做不可能完成的“劳改活”,因长时间通宵达旦不让睡觉,精神上的高压、身心煎熬到了极限,出现大脑、眼睛、手脚,整个身体的异常状态,完全不能支撑了也不让躺一下,使人骤然间白发丛生,憔悴苍老,脸上布满创伤愁云。 4、长时间叫犯人“包夹”大法学员,上厕所、洗漱一步一跟,不让与任何人说话,目的是封住大法学员的嘴,不让人知道真相,犯人可以任意对学员打骂侮辱、恐吓,监狱本来就是失去自由的地方,在本已没有自由的地方,又给你强套上更多的不自由,一切正常的行为在这里都被称作“违规犯法”。 5、不需要的“关心”(如精神折磨)要强加给你接受,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机能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生理要求(如睡觉)却被剥夺。 6、强迫写“四书”(保证书、认罪书、悔过书、揭批书),反复删改重写达十几次。不写就又重复上述手段。 上面的叙述还只是表面上的,未曾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想象和体察其残酷程度。大陆劳教所对外以文明自诩,其实里面干的都是地狱的勾当。即便如此,“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大法弟子对“真善忍”的信念与追求融于生命之中。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9/242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