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6月27日】我是一名普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叫王丽华,今年40岁。由于洪涝灾害于99年7月从湖南华容县移民到岳阳暂住在枫树村柏杨组。我的家庭是很不幸的一家。丈夫因98年正月十六误食酒精中毒,经过七天七晚的抢救,救回的是一个失去光明而又不能自理的人,面对着四个未成年的子女和一个双目失明的丈夫,家庭的负担全都落在我一个人身上,这种打击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当时我倍受生活的煎熬,真想一死了之。不料在98年10月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慈悲伟大的师父救度了我和丈夫及全家。在人生的劫难当中有幸遇到了我的师父,告诉了我许多曾经想要明白而又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告诉了我要把吃苦当成乐,要想有个好的身体和幸福生活就必须按真、善、忍修炼自己,要想脱离人生的苦海就必须修炼,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目的。虽说生活上贫苦一点,但整个家庭都能生活在一片安静与祥和之中。 99年底经好心人介绍进了余家组一家私人花厂做花,靠辛苦的手工劳动任劳任怨地维持着一家六口的生活。在这期间无任何领导上门关心、照顾过。我这样说并不是怨恨谁,而是想唤醒善良的人们做一做思考和比较,后来有过“关照”没有呢?有!就是在2000年12月我和丈夫一起进京护法以后开始的。当时被秦皇岛昌黎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多天后,于2000年12月古历26才回到家。第二天一清早枫树村的干部余小平(电话:0730-8611072)来到我家,以我上北京为由逼迫我赶快搬家。当时天气非常恶劣,下着雪,古历29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并且我的小儿子还感冒在床。余小平不顾他人的死活,不许我家住在枫树村的土地上,连搭棚都不允许,扬言不赶快搬走就叫民兵什么的把我家所有的东西都掀出去,并声明不准许花厂老板接受我做花,没有商量的余地。我当时向他解释说我们是佛法修炼,修真、善、忍,我也并不想给他带来麻烦。现在年关已近,加上灾上加灾,天灾与人祸一齐降临在这个家,真称得上是特困户,不想要他如何照顾我,但也不应该象这样逼迫我,这样对待我们修炼人。他当时硬是不同意,后又打电话叫了两个村干部和三个社会青年到我家逼我走。当时住在我家在小柏杨幼儿园当幼师的侄女,被他们这种无人性的野蛮行为气极了,流着眼泪质问他们当的是什么领导,问他们有没有良心。另一名恶人就威胁她“你讲些什么,你再讲就把你关起来。”在我的再三要求下,经一位于心不忍的社会青年的好言劝说和一位好心邻居极力讲好话并做担保,他们才勉强同意让我们暂时过年,其间不许所谓“串联”外出,但必须在正月初十之前搬走。 因为小孩在七中读书,我以担篮子卖菜为生,无怨无恨,以苦为乐,但时刻担心他们知道了会来迫害我全家。由于家务也很多,卖菜也很辛苦,又经人介绍在居住地的附近租了一个小门面做点小生意。刚好才做了一、二个月,在2001年11月22日下午,突然来了两辆小车停在店子门口,下来几个穿便装的人问我的东西怎么卖,我以为他们是顾客,介绍东西如何卖,接着他们就冲进我的店子扫视,问“这个店子是你的吗?”我说是,当时店里还坐了几个人,他们叫那些人回避一下,说有点事要找我,出示了一张传唤证。我问为什么要传唤我,我又不是坏人,我拒绝跟他们走。他们就不分青红皂白的无视店子无人照看的情况,连拉带拖将我推进了车,还留了几个人抄了我的家,把我带到北港派出所。由一个叫赵子湖的队长为头,还有一个姓刁的、姓曾的、姓李的等他们说是岳阳政保大队的,说我传了“自焚”内幕录像带,逼着我说出带子是哪里来的。我本着对他们负责,对别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愿讲给他们听,不想让他们造业重,结果他们连续一晚一日轮流提问,不许睡觉,但我一直没有回答他们所要得到的东西。赵队长说不讲就要把我关起来,这样就把我送往云溪,云溪没有收,又返回到岳阳看守所,没几天又把我送到临湘看守所。 这些恶警把我非法关押长达四个月之久。他们践踏人民公安的形象,践踏公民的自由权,执法犯法,该当何罪?使我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在精神和生活学习上都承受了连成人都难以承受的折磨与打击,使我没有自理能力的丈夫遭受了别人不敢相信的磨难。 枫树村的领导以余小平为首,还有姓方的等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三番五次上门逼我的子女搬家,威胁我丈夫。我的大女儿只差没跪下跟他们求情了:“看在我们年幼的四姐弟的份上,不要逼我们搬家好不好,你们行行好吧!这寒冷的天气,你们又把我妈妈关起来了,爸爸又看不见,你们叫我搬到哪里去啊!我们是受了灾才搬到此地来的呀!老家根本就没有房子了。”不知道当时他们生为人父的是什么心情,有何感触!更不能容忍的是他们这种无理骚扰遭到我丈夫抵制的时候,并没有唤醒他们的良知,而是变着戏法迫害大法弟子,愚弄我的子女,说你们四姐弟暂时可以住在这里,但你爸爸不能住在这里,赶快把他送走,不然的话就连你们一起赶走。可怜我的孩子年幼无知,被他们的这种假善、歪理邪说所蒙骗了,真的求着她爸爸,叫他“快走,不然的话,让村里人发现你还住在这里我们就没有安宁日子过了”。天地良心!作为人民的公仆,不是关心、爱护,而是如此的去捉弄一个残疾人和四个幼小的孩子。马上就到年关了,家家都准备合家团聚,而我的家呢?店子被关门,妻离子散,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遭受无理的迫害。 2002年3月26日我被释放的时候,临湘看守所还要对我这个没有劳动力的家庭索取1800元的生活费。当我亲人向他们反映家里的情况后,他们还是向我的亲人索取了1000元。更有甚者,我刚到家,家中还处在一片混乱之中时,枫树村又以余小平为首一行三人到我家。其中一姓方的逼我搬家,也称没有商量的余地。我本人失去人身自由四个月中,丈夫被拖得不成人样,小孩时刻担惊受怕,生活也是饱一顿饿一餐,现在还正要读书,需要正常的生活环境,生活都成问题。他们无视这些客观事实,置人类的道德于不顾,美其名曰叫我“换个环境”,实际上是要置人于死地,逼得人走投无路。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们。后来他们又对租房的房主施加压力,要老板逼我走,但他们没有达到目的。但是还是隔三差五地上门干扰我们正常的生活。他们为了满足私欲,为了升官发财,这样不计后果的迫害善良,难道不怕遭报应吗?我们修真、善、忍有什么罪呢?难道做好人还有罪吗?要把人逼上绝路才肯罢手吗? 他们这些人真该扪心自问一下,不要忘记自己也是人!当今后面对自己的子孙的时候要问心无愧啊! 我慎重呼吁所有参与迫害大法修炼者的人: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你们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不得已而为之”的程度了!希望你们能够警惕,不要被人世间的虚幻迷得太深,用良心去面对事实,在人生的道路上作好关系到你们未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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