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6月26日】长春市公安局一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可谓登峰造极了。现将其所使用的酷刑手段予以揭露。 1、用子弹壳扣在十个手指缝里,不停地揉搓,直至血肉模糊,鲜血淋漓。 2、用塑料袋把大法弟子的头套上,密不透气,继而猛击大法弟子的腹部,使其大喘气,却没有空气,窒息得痛苦异常。 3、长时间坐老虎凳。很多大法弟子被上刑后都不能走路。 4、毒打,打得大法弟子遍体鳞伤,身上大面积淤血、黑紫,有的破皮出血。 5、“提外审”,所谓的提外审,其实就是秘密押到一个类似“渣滓洞”一样的地方进行酷刑折磨。有一个大法弟子被双眼蒙上,拉到一个地方(好象是净月潭),恶警扬言道:“不说就埋在这个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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