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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槎头妇教所无限期劫持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2年6月22日】自从江罗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在广州槎头妇教所(“小岛”)里,一直劫持着许多法轮功学员。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目的,妇教所不法警察软硬兼施使绝了招数,都没能改变大法弟子们坚修大法的心。对那些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不法警察除采取各种迫害手段外,还将她们列为“红牌”人员而到期不放。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小岛”里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已被超期劫持1年,有的已超期1年后还被强行绑架去洗脑班。

最近据称广州不法官员想把她们秘密送往大西北长期监禁。一些到期不放的女大法弟子已经准备绝食抗议。她们在里面的处境是非常艰难的。望广大的同修和世人关注她们的情况,帮助她们早日获得自由。

部分坚修大法的学员名单:
姓名,非法劳教期限(年),到“期”时间
01,吴秀花,1,2001/6
02,谭少维,1,2001/7
03,郭雅芬,2,2001/11
04,汪宇清,2,2001/12
05,沈荔,2,2001/12
06,王慧敏,1,2001/12
07,邓少霞,2,2002/2
08,邓淑娟,2,2002/6
09,颜海玉,2,2002/6
10,王英,2,2002/6
11,李琼,2,2002/7
12,陈华,2,2002/7
13,唐乙文,2,2002/8
14,谢焱,2,2002/10
15,余伟明,2,到期
16,熊玉兰,2,到期
17,罗江英,2,到期
18,唐福兰,1,释放后又抓回
19,马建蓉,2,释放后又抓回
20,邹玉韵,1,关2年后送黄埔洗脑
21,戴咏梅,1,关2年释放后又抓回
22,李红伶,超期后送黄埔洗脑
23,韩玮哲,2
24,周梅林,2
25,沈家宁,2
26,陈桦,3
27,司兵,3
28,李妙莲,3
29,胡映霞,3
30,邓小燕
31,钟兰清
32,伍吟恩
33,吴华
34,李蔓
35,徐菊华

另外,南方都市报5月29日报导:检察长直通电话开通。广东省检察院将开通检察长直通电话,群众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检察长举报、控告和申诉。号码:(020)87118178。时间:每月第四个星期的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30/23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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