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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与报应
文/石剑
【明慧网2002年6月19日】古老的观念认为,人的恶行和道德的败坏会引发上天的愤怒,天怒会通过地震、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表现出来,这些自然现象都是上天对人的警告。在古代,如果天下不太平,皇帝要发布“罪己诏”进行自责反省;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也同样敬畏天命、信奉善恶有报。

康熙在位的时候,有一年北京发生了地震。康熙对大臣说,“朕躬不德,政治未协,致兹地震示警。悚息靡宁,勤求致灾之由。岂牧民之官苛取以行媚欤?大臣或朋党比周引用私人欤?领兵官焚掠勿禁欤?蠲租给复不以实欤?问刑官听讼或枉平民欤?王公大臣未能束其下致侵小民欤?有一于此,皆足致灾。惟在大法而小廉,政平而讼理,庶几仰格穹苍,弭消戾。用是昭布朕心,原与中外大小臣工共勉之”(引自《清史稿》圣祖本纪一)。正是这样一种敬天爱民、反躬自省的精神,成就了康熙大帝“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的伟大功业。

到了近现代,由于实证科学的兴起,古老的智慧逐渐被人们遗忘了。由于无神论的不良影响和心智上的闭塞,很多人不相信神的存在,固执地否认遭受的不幸与自己的行为之间存在什么连带关系。这种人生态度促使人们遇事怨天尤人,看不到自身在道德和行为上的不当。

科学发展到今天,有人宣扬什么“人定胜天”。事实上,人自己的事情都搞不好,还胜什么天?一旦政治上的蛮干给社会带来灾难,人就把责任推给老天,说什么“三年自然灾害”。

实际上,任何自然灾害都与人的不良行为相关联。如果人重视道德、清明廉洁、民风淳朴,就不会有那么多天灾人祸,更多的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因此,所谓“自然灾害”的提法实质上是人否认自己过错的托词。

人的行为会引发一些后果,这些后果表现为我们这个空间发生的各种事情,例如灾害、事故、疾病、瘟疫和战争等等。人是我们这个空间能动性最强的生命,人影响着一切。那么,我们这个空间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与人自身有关系,都是人自己造成的。一定的行为和一定的后果之间存在着密切、深刻的因果关系,这其中体现了世界的有序性和正义的原则。如果一个人一辈子罪恶多端,然后可以一死了之,那么人为什么要讲究道德呢?我们这个世界还能维持吗?

当然,中国人讲悟性。如果一个人做了坏事,马上就遭到报应,那么谁也不敢做坏事了,也就不存在道德自律的问题了。所谓注重道德,是自己发自本心地想做好,是讲究慎独的。但是,现世现报的事情确实是存在的。

人怎么抉择、怎么做事,由自己决定。对于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好的或者不好的后果,终究由人自己享有或者承受。这是公平的,也是严肃的。我们生活在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里,宇宙特性“真善忍”制约和均衡着一切。只不过是一些坏人往往不愿意正视客观世界对人的约束,极力为自己的肆意妄为开脱;也有的人怀着侥幸心理放纵自己。

几年来,江XX专权祸国,利用官方舆论机器肆意诽谤佛法、造谣惑众,残酷镇压和迫害平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江XX等的歹毒和罪恶罄竹难书,这是近年来大陆天灾人祸连绵不断的真正原因。古人云,“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

师父在《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中说,“我们世界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你就看一看,如果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地区,或者哪一个人做了坏事,紧接着会有特殊的现象出现。人的灾难,人的一切都是人自己搞出来的。”“天要报应人的时候,人就认为是自然现象。”

的确,在那些紧跟其主子残害法轮功学员的地区,在那些虐待法轮功学员、诽谤佛法的恶警身上,已经发生了多少现世现报的事情!可悲的是,一些人却稀里糊涂地趋炎附势、随声附和,为了名利或者以执行公务为由助纣为虐,或者听信官方媒体的谣言敌视法轮大法。这些人不知道他们最终面临的是什么。

目前大陆频繁发生的天灾人祸(特别是种种“自然灾害”)就是一种警告。希望良知尚存的人们清醒地分清善恶,赶快站在正义一边,为自己的生命留一条后路,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或者一念之差给自己造成永久的痛悔!

因为慈悲,神给人以警示;因为公正,恶人将在报应中无处躲、无处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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