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6月16日】司法界人士: 我的儿子因为信仰法轮功被三次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计十五个月之久。今又在非法关押四十余天后,被冠以“妨碍法律实施”之“罪名”第二次非法劳教一年。他是我的孝顺儿子,他是一个优秀青年,在1999年前,是单位历届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市“工人明星”、省“十佳”优秀青年。就因为信仰真、善、忍,被党内除名、克扣工资,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被非法关押劳教十五个月,迫害仍在继续。第一次是1999年7月底,被以“调查”为名关押数天;第二次因去北京上访,被党内除名,并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第三次又因去北京上访,被停发工资,调离原工作单位,发派至偏远山区,后被非法劳教一年;第四次(即这次),在4.25之际被非法抄家、搜身、绑架、殴打、拘留四十余天后,因拥有法轮功书籍,再次被送进兰州平安台劳教所。 试问司法界人士,依法上访该被关押劳教吗?上班也该劳教吗?法律究竟是什么?是由一个人为所欲为吗?是谁在破坏法律的实施?是谁在做着不可告人的勾当?又是谁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政权给人民群众制造不稳定因素。从儿子的被迫害事件中,我看清了一个政府的真面目,看清了谁是真正的邪教,是谁在将老百姓推向死亡之路。请您们这些法律实施者醒醒吧!不要再做当权者手中的棒子了。否则天理难容! 一个大陆大法弟子的父亲 书于200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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