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6月1日】我们去商城办事回来坐车时,刚要上车,看车上的人很多,就准备等下一趟车,这时乘务员催促我们说:“上车吧,有座。”我们立刻上车了,这时乘务员指着一个小孩说:“她马上就下车啦。”同时还催促那小女孩给我们让坐,我们一看是这样就说站着一样,可是那个小女孩站起来了,给我们让坐,我们觉得非常不好意思,就说:“你坐吧,我们不坐。”我们再三让那孩子坐,她就是不坐,我们互相看了看,没办法只好坐了下来。我们是修炼人,坐着孩子的座心里非常不是滋味,我在找着自己不符合修炼人的行为,我说看来我们不应该一上车就找座,就应该顺其自然就好了。 坐下后旁边的一位女同志主动和我们说话,我想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我想我应该向她讲真相,师父说:“在社会上接触的一切人都是讲清真相的对象,”(《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由于我们从商城出来时手里拿了一份商人给的报价单,坐在我旁边的人就从我们拿的报价单谈了一些事,谈着谈着我把话题一转,谈起了法轮功,我说法轮功的人都能做到在社会上做一个好人,重德行善,我又讲了如何在单位干好工作,清正廉洁、任劳任怨;在家中如何做一个好丈夫,炼功后身体健康等。她又问起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等,我给她讲述了真相。她说:“你们俩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她说你们的行为真好,我在给她讲的同时她一直微笑着点头,我讲述的过程是非常祥和、自然的。这件事使我想到大法弟子的善行、言表、乃至一个微笑可感化世人,唤醒世人,使他不反对大法,树立起对大法的正念,从而被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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