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6日】我1997年11月份得法修炼,“以法为师”,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我十分清楚法轮大法的洪大与慈悲,为得到这无比珍贵的大法而感到庆幸。 1999年7月,宇宙的邪恶生命,利用对大法在世间的检验之时操纵三界内将被淘汰的生命,特别是人中的败类,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进行破坏。从人类的表现是江泽民利用政府人为破坏大法,使大法与师父蒙冤。使成千上万名大法弟子被劳教、拘留、判刑。多少大法弟子受到迫害失去生命,多少和睦的家庭受到严重破坏。 我今天想给大家谈一谈两年多来的风风雨雨、摔摔打打,修炼路上的坎坷不平。回想起来像一瞬间,可是又一言难尽。 1999年7月21日当地炼功点辅导员、站长被抓。7月22日下午我和功友去上访,走到石家庄未能去成,半夜坐车返回。下午到家情况非常糟,象天塌一样。四面八方的压力迎面而来。当时想,走不到北京就去县政府说理。夜3点钟骑自行车到了县政府东边。碰到两个警察把我抓到公安局,天明送到招待所不让说理,却把我关了五天。 2000年4月22日我刚吃完午饭,龙町乡组织部部长王川合和一人到我家把我拉到车上,带到乡政府,说我和别人搞“串联”,4月26日才放我回家。 2001年6月1日早晨去地里干活,走着见一汽车,走到我跟前,下来一个人是龙町乡派出所所长周金刚,他说你去干啥,我说去花地里,他说这是县政法股的车,他们叫你走一趟,我说不去,从车里下来三个人,连拉带推。一个人握住我的手腕,使劲握。我大声说炼功人是好人。你们不能这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暴徒把我带到了公安局。说丘县抓到人搜出资料,说是从你那里来的,我想是我给他们的。如果不承认,功友还要受损失。想到这就承认了一切。问我资料的来源。我很自然的说:“从街门里面拾到的。”他们不信,说:“说出谁就放你,不说就拘留,劳教。”他们跟我谈了四个小时,我默默地背师父的经文。问我怎么样想到没有,我说想啥,要我想一天还是那句话,从街门里边拾的。他们见我不说,就打电话说我的情况,一会儿一个人拿拘留证叫我签名,我拒绝签。他替我签了。把我送到河北省曲周县看守所。关了一百一十六天。 在里面我和功友交流、学法、炼功、发正念、讲真相。我们让曲周县公安局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听到。我们大声喊:“法轮大法是正法,迫害大法天理不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释放大法弟子。”一次县看守所李医生拉我们的功友,我说不许打人。另一个所长把我拉了出来。到办公室里李医生狠狠地打我。给我们带上30多斤的手铐、脚镣。我们不吃不喝抗议迫害,等到第三天李医生值班才给我们解开。公安人员一次又一次的叫我们写保证书。我不写,后来说:“说个不炼也行。”又说:“说不炼,回家炼也行。”我时刻保持正念,不配合邪恶的要求。他们几次叫我家人劝我,一次我婆婆跪在我面前,哭着求我叫我说个不炼。我的大女儿哭着说:“娘,你不说我回家就喝毒药。”小女儿跪着哭着说:“娘,你说吧,回去吧,我姥娘病了。”面对这些,我想人各有命,放下心保持正念。 后来我想发正念出去。只有绝食,绝了11天。所长说:“吃饭就放你,不吃就不管你的事了。”我又开始吃饭,过了半个月,也不放我。我知道上了当。我决心再次绝食。他们插胃管,但我决心已定,啥时候回家,啥时候吃饭。到第17天,早上9点李医生和女所长给我检查身体,我发正念。12点他们把我抬到院子里,给我输液,我不让他们扎针,拒绝输液,第二天吃完晚饭,我家人把我接回家。 回到家以后又开始讲清真相,助师正法。亲朋好友来看我,我对他们说,现在所有的炼功人都是无辜的,是被迫害的,我们说实话,是因为我们修的是“真善忍”。讲真相不是和谁对着干,是为了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不让世人受谎言蒙蔽。我自己和家庭受到严重迫害,损失了几千元,我们从来没有恨过任何人,别人不理解,说了我们什么,我们从不去计较。师父说:“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们不能把人当成敌人。(《我的一点声明》)” 2002年1月23日晚9点龙町乡派出所所长跟3个人到我家,问我还炼功不炼功。我却让他们坐下,还一边给他们倒水,一边跟他们讲清真相。我问他们,你说信仰“真善忍”,这些人能干出啥事?谁也不用害怕法轮功。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电视上是栽赃陷害。跟法轮功不沾边。自焚事件中的镜头一言一行都不是大法弟子的行为。我盘腿结印给他们看,有一个说看到你盘腿我回家也炼。我说能接触大法的人可能都有缘,有早有晚吧!一会儿他们就走了。 两年多来,明慧网提供了很多资料,国内国外的学员互相帮助,互相鼓励,整体提高,齐心一起达到了整体升华的目的。同时也符合了正法的要求。我亲身体悟到大法的洪大与慈悲,同时也体悟到“整体提高,整体升华”的巨大内涵。同修们,我们要珍惜师父用巨大的付出给我们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走向圆满的机缘。我们要从法上认识法,才能使我们少走弯路,减少损失,放下所有人的观念,勇猛精进,直至圆满。“佛光普照,礼义圆明。共同精进,前程光明”(《洪吟》) 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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