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4日】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无理迫害大法弟子宋淑端一家。大法弟子宋淑端是出版局下属单位出版后勤服务中心的退休职工。2000年元月,他们一家四口依法赴京上访,回来后,单位为了阻止她再去上访,自2000年3月底对其非法监视、跟踪长达9个月。期间,单位规定每天只有一个小时外出买菜时间,并且有人跟踪,扣发退休金,每月只给500元生活费(原退休金1500元左右)。该大法弟子于2000年底被逼离家。 2002年1月,本单位不法人员史兆祥(此人多次参与迫害)在大街上把该大法弟子强行抓走。单位对该大法弟子的迫害更变本加厉,先把电话线掐断,并在她家门上加两把锁,不许出屋。由于该弟子不能出门买菜,只能吃盐炒米。从离家出走起,单位扣发全部工资。被不法之徒抓回后,单位时常派人做洗脑工作,要求写保证,甚至强行把大法书搜走,后被该弟子用正念阻止。 其女儿、女婿均为大法弟子。女婿于2001年被非法劳教二年,女儿属新闻出版资料馆职工,从北京回来后,单位不让上班,罚款约17000元,不给生活费,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困难,后经家属再三强烈要求,才按每月240元补发一年来生活费,单位还派人跟踪了几个月。2001年10月中旬,单位伙同610办公室把她强行哄骗至洗脑班,现流离失所。 河南新闻出版局的做法严重侵犯人权,触犯宪法。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奉劝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分清是非,不要再助纣为虐!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无论谁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都是犯了极大的罪,将来都得偿还,不要等到报应来时再后悔,那已经晚了!为了自己生命的永远,赶快清醒过来吧!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刘海程 电话:0371-5721756-331(办) 局办公室电话:0371-5721865 新闻出版后勤服务中心:李秀琴 电话:0371-5721756-789(办) 穆汉封 电话:0371-5721756-760(办)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0/218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