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25日】世界记者林潜修纽约报导-- 纽约的法轮功学员昨(22)日在律师陪同下状告「侨报」及称报纸毁谤法轮功。他们在5月5日向法院递出民事诉状,以七篇侨报的报导及一篇星岛的报导为例,要求纽约州最高法院发出禁制令,禁止两报继续「发表类似的毁谤言论」。诉状中并对「侨报」求取最高五千万元的惩罚性(punitive)赔偿,对「星岛日报」求取最高一百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法轮功成员昨天在曼哈坦中城的「侨报」办公室宣布了他们控告两海外中文报纸毁谤的民事诉讼。皇后区选出的前市议员拉宫勒(Sheldon Leffler)以执业律师的身份代理「法轮功之友」及多位学员,在 5月17日得到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哈特(Duane Hart)发出的命令,要名列被告的「侨报」四位负责人和「星岛日报」纽约分社两位负责人在6月6日到位于皇后区牙买加的最高法院出庭。拉富勒表示他代理法轮功学员在5月初递出诉状后,承案法官本也可以将本案驳斥,但哈特法官进一步要求被告出庭抗辩,他说「这已经显示了法官也同意两家报纸的言论的确有毁谤意图」。 他表示,若6月6日两报的负责人置之不理,则哈特法官于法得以作出同意原告论点的裁定,如此一来,究竟两报的未来关于法轮功的报导,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是「类似的毁谤言论」,就会是一个相当值得观察的发展。 被告之一的「侨报」社长范东升昨天就此事接受采访时、以「不愿发表评论」回答;而「星岛日报」的纽约分社负责人之一梅建南在截稿前也未回覆询问。拉富勒是七任市议员24年的任期代表皇后区小颈镇、新鲜草原、贝赛一带的选区,他是在这一届市议会通过任期限制后才暂时退出政坛。拉富勒在最后一次任期内,曾主导市议会发给法轮功褒扬状,他本人并非法轮功学员。 今年年初法轮功学员和他联系,针对7篇「侨报」报导,和1篇由香港总社策划、但纽约市也见报的专题,研读诉讼的可行性。拉富勒指出,侨报的文章指出法轮功学员涉及谋杀等煽动的言论,「就算它是转载大陆国内的文章也好,但侨报是一家美国注册的报纸,不能不守美国的法律」。他说「星岛」的专题,「判断是由香港总社策划的9ll后相关报导」,主题是宗教极端分子酝酿摧毁世界,其中列了法轮功在内,拉富勒说,星岛纽约分社的涉及毁谤的责任,必须在法庭内澄清。 拉富勒说他选择在皇后区的纽约州最高法院递状,主因是大多的原告学员都是皇后区居民,他相信这份诉讼不管是通递哪个法院,法轮功学员的胜算都是乐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