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25日】2002年3月4日晚近10点钟,我与一名同修甲在住所被市局、昌邑分局、莲花派出所警察等一行十多人在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和有关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抓捕。他们突然闯入室内,用手铐将我俩铐住,强行摄像、拍照,抄走现金3000多元及大法资料、印刷设备和物品等,总价值达万元。 公安把我们俩带到派出所,便开始逼问我们口供,要求报出姓名,交待问题。其实他们通过分局政保科已经知道我的姓名,却非得让我自己说出来,我坚决拒绝回答。它们先把同修甲关在监号内,锁铐在老虎凳上,把我带到值班室进行迫害。分局政保科一人同恶警李佳波和陈海开始打我,它们把我背铐的手铐,从背后向上抬起,挂到二层铺的床棱上,我只能脚尖点地。过了好一会儿,它们又拎起我的两条腿,使身子倾斜悬空并往两侧悠荡我,我异常痛苦,但也坚决不配合邪恶。它们就又把我拉到另一个屋,用绳子绑在手铐上,将我反吊在高处,吊了二十多分钟,才把我放下来,又送到值班室派人看管。 第二天昌邑区刑警二中队来车把我俩拉到二中队。把同修甲铐在老虎凳上,把我关到另一个屋。它们吃过午饭,中队长首先用拳头打我的右侧脸,并用装满水的纯净水瓶猛击我的头部,使头撞在窗户上把玻璃撞碎了。接着副中队长过来,把我拉到走廊的楼梯口处(二楼),地上有一根很长的粗绳子,把绳子一头系在手铐上,一头它们拿着,然后把我带到一楼,楼梯道是回旋形的,中部空,它们把我背吊起来,脚悬空,我记忆中吊了二十多分钟就疼昏了过去,后来感觉头脸被凉水浇着,我才醒了过来。它们看我醒后,又把我带到屋内,让我靠墙坐下,把一个椅子放在我伸直的腿上。副中队长和一名刑警分别换着跨骑在椅子上,手拿木板棱,逼我交待问题,取笔录,问我不答时,便接二连三地用力打我的膝盖骨和脚踝骨,并穿着皮鞋猛踩我的腿。副中队长甚至还到我的两肩上踩,手扶着墙和桌边,我侧身后仰,他闪了个趔趄,它们才停手。傍晚它们要把我带到有老虎凳的屋子时,在走廊里看到了同修甲的背影,他被两个恶警带着,一瘸一拐的。我被铐在老虎凳上,副中队长用瓶子猛往我的嘴里灌水,见我都喷了出来,又把剩下的水倒进我的脖领里,然后问我:你到底想怎么样?我说:死也不会让你取笔录。后来它俩回屋里休息去了,派别人看着我,让我坐了一宿。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来人把我俩带了回去,一个姓董的警察看我一瘸一拐的,问我腿怎么了,我说它们打的(指刑警队的人),他却说:谁打你了?谁看见了?我说:明摆着的事你们都不敢承认。到了派出所,见到了同修甲,看到他左眼球充血,眼眶青紫瘀肿,牙齿多有血迹,走路困难。后来据同修甲讲,他在刑警队整个一下午被它们打得很厉害。恶警们用拳头打他的脸,用木板条用力打他的头、手指甲、脚指、膝盖骨、脚踝骨。昌邑分局政保科的都科长把同修甲的手铐使劲往紧扣,并转圈拧,把同修甲手腕的皮肉都给豁开了,又用塑料袋罩住头脸,让他窒息,逼他招供,最后扒掉同修甲所有的衣服往他身上浇冷水,并用电风扇吹了一个多小时。 在派出所,我又看到一名女功友被抓,听到警察在一起谈话,说叫于立新,在派出所被吊了很长时间。午后,警察把我们三人一同带到了昌邑分局,它们有认识我的,查到了底档,但在取笔录时,我坚决不签字。它们把于立新送到船营公安分局去了(后来听警察之间谈话说的),把我和同修甲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我俩始终绝食绝水,抗议它们对大法弟子的非法抓捕、关押和迫害。 从我们被抓捕到第十天,在看守所期间,看守所的管教将我们俩拉到军区二二二医院和市精神病院,曾强行野蛮下胃管灌食和输液。在去精神病院的车上听管教们说,春节后给那些女大法弟子灌食的费用还没给呢。第十天晚上,又由派出所警察把我俩拉到市医院二疗区。在医院里把我俩用一副脚镣子各扣一只脚,两张床并在一起,链在床头的铁榔上,再分别用一付手铐子将两只手向头上方伸直扣在床头的铁榔上,整天整宿扣着,并强行输液和下胃管灌食。一个姓董的警察经常打我们。 到第十四天时,3月18日,我们被抬走,拉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欲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们判劳教三年。劳教所负责人看到我们的状态,决定不收。它们就又把我俩拉回到市里送到昌邑区医院,抬到四楼的九号病房,并以同样的方法把我俩扣在床上,强行输液。姓董的恶警认为我们俩拖累了它们,便开始气急败坏地用手猛打我们的脸,用穿皮鞋的脚踩我们的头部、面部、胸口和踢我们,用湿毛巾抽我们的脸。我的嘴被抽出了血唇部瘀肿,它不断地逼问我们吃不吃饭,说不吃饭就打,当我们痛得喊叫时,它就用毛巾使劲堵我们的嘴,把我的一颗门牙下齿按掉了,另一颗也松动了,已不能咬东西。喊叫声惊动了医生、护士和其它病房护理的家属,他们过来问时,恶警却不敢承认是它打人所致,反而说我们没事瞎喊。有的人看到了它在打我们,进来好心说别打他俩,他却说:谁打他们了? 董恶警经常打我们,同修甲被打、被踢的时候最多,它要问同修甲话时,便用两脚踹同修甲的肩膀或后背,逼问同修甲叫什么名?家在哪?吃不吃饭?还经常打同修甲的头脸。我们身体非常消瘦、虚弱,怎能经得起它这样没人性的天天打,所以经常感到胸口闷痛,头晕,头痛甚至不敢咳嗽。 在区医院总供关了六周的时间,第一周强行灌食和输液,下胃管灌食,但未成功,后来输液就停了。但后来有外来人问到此事,它们就称每天都给输液。第二周我的家人不知怎么找到这来。听家人说分局都科长,派出所和街道的人,在我被抓以后都去家里了,街道的人(其实是受区610办公室的要求)要求签死亡责任书,要不就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家人被逼无奈,签了死亡责任书,分局都科长才同意家人见我,并要求家人劝我吃饭,交待问题。它们多邪恶啊!我被它们迫害成这样了,它们反倒让我家人签死亡责任书。 我俩在家人来时喝了些水维持。期间都科长来这看时,把一张报纸横着叠成约20厘米宽的条形,用手紧握一头狠抽同修甲的脸,并问:你到底叫什么名?我对都科长说:你怎么打人哪?这时它停下来,对我说了几句难听的话走了,以后又来一次,对派出所看管我们的人说:“家人再来时,若不吃饭,坚决不能给水喝。”从那以后便用报纸把门玻璃都挡上不让人看,不知道要掩盖什么。有一次分局的李局长和派出所的张所长来,李局长问我喝粥不,我说不喝,它说:“那死在这屋吧。”说完它们就走了。 第四周时,家人不断地劝说吃饭,自己也想保护自己,不得已答应吃饭了。吃了三天又认识到自己那自私肮脏的心不配是个大法弟子,才毅然决定不吃饭,又不进食水到第六天晚上,当我醒来时看到家人正往我嘴里一点点喂水,说我白天都不省人事了。同修甲告诉我,早上姓董的恶警用皮鞋使劲踩我的眼眶,胸口,带手铐的手,还踢我的头,看我有没有反应,多邪恶呀!同修甲又说上午检察院来人了,当时他也迷迷糊糊的,睁眼时人已经背身出门了。家人问到看管的人,说船营检察院来人问他俩请不请律师,可以申诉,喊了半天,见他俩不睁眼,就走了。 我们想,能允许请律师,也想给大法一个公正的对待(但实质结果并非如此),自己也应有力气申辩,我俩就又决定吃饭。进食的第四天,姓董的恶警值班时,它让我们多吃点干的,我们觉得胃始终胀痛,感到不行。它就关上门,冲着我们说:“什么不行,你们必须吃。”便动手打我俩,穿皮鞋踹我们的后背。晚上家人又来送饭时,我自己毅然决定不吃饭了,因为恶警为不吃饭的事打我们,这事它的上级不处理,我不能再吃饭。第二天分局的都科长带了许多人来,准备把我俩拉到别的地方去。我说:小董打我们,我们才不吃饭的。都科长却说:我还真得好好谢谢他(指董恶警)。我这才知道它们之间早有预谋。 下午,它们就把我们秘密送到郊外桦皮厂镇敬老院(这里办过几次洗脑班)找了一个空屋把我俩抬了进去,窗户用棕色布密封,在窗外用长木板钉死。到这第三天都科长说:如果你俩想吃饭就按顿吃,但必须把问题交待清楚,否则食水不给。第四天又把我俩换到一个小屋,宽1米、长3米左右,一半地,一半炕,屋内见不到阳光,窗户用木板钉死,门也总锁着,我俩被手铐铁镣扣住,一颠一倒地睡,几天后都科长又来了一次,问我们能不能把问题说清楚,我们说不能,它们就走了。第十三天时都科长同当地派出所两位所长进来,它拿着一个铁锹把,一边敲打我们俩,一边问,想不想吃饭?我说:是人都想吃饭。它说:但条件是把问题说清楚,把姓名说出来(指同修甲)。我说问题不交待,同修甲也表示不说,都科长说:“那好。”同时对那两个所长说:“从今以后谁也不能给他俩水和饭,否则追究责任。把门钥匙交给我。”然后让那两个所长回避,关上门,压低了声音说:“你俩听着,你俩死在这里谁也不知道,到时候把你俩一起抬出去,死了也与我无关。你俩也可以到阴间去找我。”又对我说:“你妹妹和妹夫经常和我见面,但他们是他们,你是你。”看来我妹夫、妹妹也为我的下落找他问过,它却不敢说它知道。过了一会,它又单独进来问了我们一遍,我说,你就别抱希望了,绝不会交待什么问题。它说:“到位,那好!”然后它走了。第二天晚上,我俩找好时机,用大法赋予我们的智慧,在强大的正念和顽强意志力支持下,脱离了邪恶控制的死亡谷,今天我才能把邪恶的罪行曝光于世。 知微见诸,通过此事也更了解到大陆被迫害致死的有名、无名的大法弟子有一千多名是绝对可能的。邪恶所采用的手段是何等见不得人的。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8/228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