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2日】 麻萨诸塞州众议院 决议 谴责在中国对法轮功有系统的残酷迫害鉴于,在中国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直接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中国所签署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并且 鉴于,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一个基于真善忍宇宙特性的中国古老修炼方法,着重于健康和道德的提高;并且 鉴于,法轮功被中国统治集团当作被铲除的目标,仅仅因为法轮功提出恢复传统的价值观和信仰,法轮功的广泛弘传被某些当权者视为对XX党统治的威胁;并且 鉴于,至2002年1月31日,确认有366位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而中国官方内部消息表明至2001年10月被迫害致死的人数远超过1600人;并且 鉴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是挑起这一国家恐怖主义运动镇压自己国家人民的主要指使者,他还设立“610”办公室以达到迅速而系统地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目的;并且 鉴于,在这场迫害中,整个国家被动员起来反对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人和亲朋好友,迫害覆盖面之广,从中央政府机构至中国共产党、各级政府、公安警察、安全部门、各市县村镇、各工作单位、甚至小学校,无不卷入其中,这场迫害直接侵犯了千百万中国公民的人权,这是当今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权迫害;并且 鉴于,中国政府把其导演的2001年1月的“天安门自焚案”当作主要的宣传工具来欺骗整个国家并煽动对这一和平修炼群体的仇恨;并且 鉴于,西方法轮功修炼者(包括两位从麻州去的修炼者)最近在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为的是呼吁停止这场迫害,而他们却遭到中国警察的凶暴殴打和逮捕;并且 鉴于,美国是人权的捍卫者和自由的象征;并且 鉴于,麻萨诸塞州有幸成为最早传入法轮大法的一个州,许许多多的人炼习了该功法,成百上千人通过在全州各地参加免费教功班而深受其益; 因此,麻萨诸塞州众议院做出决议,谴责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和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人权的迫害。我们敦促中国政府立即停止这场迫害,释放所有被无罪关押在监狱、劳教所、派出所、精神病院、拘留所的法轮功修炼者; 并决定,此决议文本由麻州众议院书记员转呈乔治.布什总统、国务卿科林.鲍威尔、麻州国会代表团、以及麻州州长简.史威芙; 并决定,将本决议寄给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总理朱镕基、全国人大主席李鹏、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浙江省省长柴松岳,杭州市市长仇保兴,中国驻美大使杨洁褫,中国驻纽约总领事张宏喜。旨在呼吁和平解决这一史无前例的人类悲剧! 麻萨诸塞州众议院 2002年3月27日通过 众议院议长 托马斯.菲尼任 (印章) 提议者: 众议员:佐治.罗杰斯 众议员:托马斯.肯尼迪 众议员:安.波尔生 众议员:爱德华.康诺利 众议员:凯瑟琳.提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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