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1日】陕西消息,2001年国庆节前夕,五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在宝鸡召开心得交流会时被警察抓捕,之后遭非法关押和酷刑折磨。主使迫害的陕西省宝鸡市原公安局局长范泰明因贪污巨款15万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下是一位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 2001年国庆节前夕,我们在岐山县菜家坡召开“2001年宝鸡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交流如何跟上正法进程,配合师父正法。来自陕西省各市县的五十多名(包括长春)的大法弟子参加了这次法会。在法会进行不到一个小时,突然冲进来一伙恶警,对大法弟子拳打脚踢、扭胳膊、卡脖子,不准大法弟子讲话,不准上厕所。接着又调来大批警察,把大法弟子强行抓上警车,分散到不同的几个关押犯人的地方,逼迫每个人讲出姓名和住址。因大家都不配合,他们就不给大法弟子饭吃,对大法弟子施暴到深夜。之后,十几个不同地区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了岐山县看守所。大法弟子绝食抗议邪恶的迫害,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男同修一进去就被犯人们打了一顿,脸上青紫,带着淤血。 我们穿着单薄的衣服,晚上睡在冰冷的木板上,没有被子,长达十天之久。由于我们绝食,邪恶之徒强行灌食,用铁链把我们强行捆绑在死刑床上,手脚被铁链铐住,此外还有几个武警按头、抓胳膊、按脚,呼吸都十分困难。在强行灌食时,我们警告那些邪恶之徒,强行灌食十分危险,抵制他们这样做,有力的震慑了邪恶,展现了大法弟子的正信。 一位五十多岁的大法弟子被强行灌食时,只要能喘口气。期间,拇指关节被掰伤,皮管插进了她的气管而不是食道,使她几近窒息,她拼命挣扎着把头抬至手的一边拉出了皮管,情形惨不忍睹。大法弟子孙桂兰,在宝鸡市看守所绝食期间,被宝鸡市60医院的军医强行灌食,皮管插入气管导致窒息,被迫害致死。 长春大法弟子(长春市防疫战副站长和东北某空军院校教官)在看守所内洪法和讲真相。看守所负责人得知了他的身份后,激动地竖起大拇指:“不得了啦,要变天了。” 我们这次法会让邪恶势力震惊,令他们胆寒。陕西省公安厅当时动用了上千名警力,成立了9.29专案组,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指挥各地区公安局,疯狂地迫害大法弟子,妄图用刑讯逼供的手段逼大法弟子说出他们想知道的。宝鸡市渭滨区公安分局专门调来审杀人犯的恶警对待手无寸铁的女大法弟子史转玲,在其例假期间,不给饭吃,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打她,折磨她长达十几个小时,毫无人性;大法弟子杨雪琴在宝鸡县看守所被十几个犯人同时打了好几次,例假期间,被带上手铐和五十斤的脚镣长达十几天之久;恶警用车轮战残酷折磨大法弟子徐春霞;对大法弟子梁玉丽则软硬兼施;将大法弟子刘春霞关进戒毒所,利用吸毒者来折磨她。各地公安局互相串通,争先在此事上“创先进”、“立功劳”。打人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手铐、警棍成了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专用工具,背铐是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常用手法。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打骂、蹂躏、恐吓、欺骗,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用尽了所有的邪恶手段,都没有达到目的。 在这次迫害中,除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和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外,还有七位大法弟子被认为是骨干和组织者,现被集中在岐山县看守所,对外讲是“监视居住”。警察对他们的迫害更是花样翻新。期间,这些大法弟子被秘密地非法起诉,不准与外界联系,不准亲属见面。 在大法弟子被折磨得遍体鳞伤时,还在告诉那些警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迫害大法弟子要下地狱,他们应该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行为。 在这次迫害大法弟子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陕西省宝鸡市原公安局局长范泰明,被上级多次评为“先进”的所谓“挎包局长”,以“廉洁”闻名,因贪污巨款15万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8/2177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