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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反酷刑议案
【明慧网2002年4月24日】日内瓦23日消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星期一通过一项议案,由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成立专门的机构,定期检查一些国家和地区对监狱犯人使用酷刑的情况,以防止滥用酷刑、侵犯人权的情况发生。这项由哥斯达黎加提起的议案获得了29票赞成,10票反对,14票弃权。反对的国家包括中国、古巴、日本、利比亚、马来西亚、尼日利亚、沙特阿拉伯、韩国、苏丹和叙利亚。

该项议案是对1984年联合国反酷刑条约的补充。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建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采取同样的措施,并且在联合国大会上尽快通过。



自由亚洲电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建立反酷刑机制的决议
2002-04-23

MC: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日前通过有关建立国际反酷刑机制的决议;中国等十个国家对该决议草案投了反对票。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VOICE: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星期一通过的这项决议的全称是“反酷刑公约非强制性补充决议”。联合国1984年通过的反酷刑公约确定了反酷刑的原则,但没有规定具体措施。这次通过的决议则要求成立国际反酷刑机构,是对84年反酷刑公约的补充;所谓非强制性,是说联合国各成员国可以签字,也可以不签字;而决议只对签字国有约束力。决议将在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后生效。

联合国一位表示不便透露姓名的反酷刑官员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
ACT:
“有了这项决议,反酷刑工作就又前进了一步。国际社会将能够通过根据这个决议所成立的反酷刑委员会分会,对决议签字国的反酷刑公约的执行情况实行监控,包括对所收到的有关违反反酷刑公约的投诉进行稽查。”

国际人权组织“防止酷刑协会”干事长汤普逊对决议作了如下说明,
ACT:
“现行的反酷刑公约只是规定了反酷刑的义务,没有有关防止酷刑的细节。星期一通过的决议,则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便协助并促进有关国家履行反酷刑公约。在目前,偶尔也有律师、非政府组织成员或者议员察访某个的国家的监狱,但是他们的行动往往受到限制,一般来说,也不能会见酷刑受害者。新的反酷刑机制建立之后,这个情况将得到改变。另外,决议还提议各国成立自己的酷刑预防机构。”

汤普逊说,一些国家对这项决议的意义缺乏认识:
ACT:
“一些国家感到让国外的有关专家和律师察访他们的监狱的作法有问题。这些国家不了解联合国这个决议的真实意图,在于鼓励各国监狱当局与国际专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联合国反酷刑官员也表示,
ACT:
“反酷刑问题是个敏感问题。各国的监狱都是封闭的地方。根据决议所设立的国际机构的人员不仅可以走访警察部门和普通监狱,还可以走访戒备森严的监狱。有些国家认为这里涉及主权问题。一个国家如果在决议上签了字,它就不便阻止国际稽查人员的访问了。”

但是,这位官员表示,这个决议预计有可能在联合国大会获得通过:
ACT:
“赞成这个决议的国家占相当的多数,所以决议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汤普逊也说,
ACT:
“我们对联合国大会通过这个决议是乐观的,因为这个决议不是为了谴责任何国家,而是为了帮助这些国家。任何国家都不必多虑。”

在谈到中国的时候,汤普逊说,
ACT:
“中国显然存在使用酷刑问题,不过许多其它国家也存在这个问题。我们有意帮助中国政府认真地、有系统地对付酷刑问题。我们对说服中国政府接受联合国的决议是乐观的。”

据法新社报道,联合国有关建立反酷刑机制的决议在人权委员会的表决结果是:29个国家赞成,14个国家弃权,反对的10个国家除中国外还有古巴和日本等国。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7/21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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