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16日】这里是四川省女子监狱,有50余名法轮功学员。监狱对这些法轮功学员实行24小时监控,不准与任何人接触,强行参加长达十余小时的劳动,有时甚至达十六小时以上的劳动。学员随时都处在被打、被捆绳子、关禁闭、戴手铐(戴手铐时不准吃饭、大小便)开批斗会等威胁之中,遭受非人的折磨。 由于高压迫害,一些学员曾被迫所谓的“转化”,目前逐渐地清醒,明白过来,重新投入了正法的行列中,坚持自己的信仰,即便戴手铐、关禁闭,也仍坚持学法炼功,拒穿囚衣。这样超常的坚定意志、正义的行为,使一些不了解法轮功真实情况的人为之震动,积极向我们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有的表示愿意学法轮功。 一名囚犯主动告诉我们,自己曾因杀人罪判处死缓。当时在资中的办案人员吴某告诉她:“你没钱,长得不漂亮,家庭又没背景,你配合我们说是炼法轮功后,神志不清时杀的人,把像录了,名字签了,盖个手印,就可以给你判几年,否则死定了。”由于这个囚犯知道法轮功好,不愿意这样做,告诉他:“我没有炼什么功,也没有学什么法,也没有癫,我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杀的人,我杀的是坏人,为民除害,该怎么判我都认了。” 我们真诚地希望更多的人关注法轮功,了解法轮功,认清邪恶,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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