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11日】2002年2月19日,新泽西州帕特森市(City of Paterson)议会通过决议,宣布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为帕特森市“法轮大法周”。该决议赞扬法轮大法帮助世界各国的人们改善了身体健康,净化了思想,提升了精神境界,加深了人们对生命与人生的理解,并帮助了众多的年青人和成年人戒除了酒精、毒品、暴力以及其它不良习惯,转而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决议认为,法轮大法自从1996年传入新泽西州以来,对无数的新泽西州人民的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该决议由帕特森市议员比尔.克蓝先生提出,市议员杰夫.琼斯先生发起,市议员阿斯隆.古夫先生和议长玛莉妮.杰克逊女士附议,全体议会一致通过。2002年4月9日,帕特森市议会在市政大听专门为帕特森市“法轮大法周”的决议案举行了颁奖仪式。 帕特森市有关“法轮大法周”的决议译文如下: 新泽西州帕特森市决议NO: 17 RES # 02:068 通过日期:2002年2月12日 题目:宣布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为帕特森市“法轮大法周” 签发:法律顾问(签名) 日期:2002年1月29日 市议员杰夫.琼斯(Jeffery Jones)提出以下决议: 鉴于,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是基于真、善、忍原则的修炼系统;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于1992年由李洪志大师在亚洲公开传出,现已在50多个国家中有一亿多人修炼法轮大法;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已经帮助人们改善了身体健康,净化了思想,加深了人们对生命与人生的理解;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帮助了众多的年青人和成年人戒除了酒精、毒品、暴力行为以及其它不良习惯,转而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从1996年传入新泽西州以来,对无数新泽西州居民的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且 鉴于,在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的“法轮大法周”期间,将在帕特森市举办介绍会,功法表演等各种活动。 为此,帕特森市议会宣布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为帕特森市“法轮大法周” 决议目的声明 本决议是宣布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为帕特森市“法轮大法周” 发起人:议员比尔.克蓝(Bill Kline) 附议人:市议员阿斯隆.古夫(Aslon Goow)和市议长玛莉妮.杰克逊(Marilee Jackson) 最后表决结果:一致通过 在2002年2月19日举行的新泽西州帕特森市议会大会上通过 议长: 玛莉妮.杰克逊 (签名) 市议会秘书:(签名) 下载高清晰度图片(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3/209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