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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江泽民下令安全部队向挂标语法轮功学员开枪
【明慧网2002年3月9日】法新社纽约2002年3月8日,一名法轮功发言人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已下令中国安全机构,对被发现为法轮功精神团体悬挂标语或张贴广告招牌的法轮功成员开枪。

这名发言人今天在纽约中国领事馆前为抗议此项行动而举行的示威集会中告诉记者:「江泽民最近下令,如果法轮功学员被发现正在张贴小传单或广告招牌时,他们(安全机构)可以开枪。」

他表示:「此事已经发生,辽宁省和吉林省有三、四个人在悬挂广告招牌时,腿部挨了枪。他们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这名发言人说:「现在,每一个省都在准备一份将被以死刑罪起诉的名单。」

约八十名法轮功学员聚集在纽约第四十二街中国领事馆前,有些人持着「停止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或「法轮功是善的」等标语,大部份人则坐在人行道上冥想。

法轮功纽约总部昨天在一份声明中说,江泽民也下令安全部队逮捕负责播放暴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影片的法轮功学员,并「毫不留情加以格杀」。

当日前一篇文章: 民视:张贴法轮功广告江泽民下达格杀令
当日后一篇文章: 堪萨斯星报:没有言论自由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