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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慎立以730天牢狱苦难戳穿新华社“人道主义关照”谎言
文/法轮大法修炼者 林慎立
【明慧网2002年3月8日】1月23日,我堂堂正正地走出劳教所,结束了两年被非法劳教的监牢生活。2月24日,我乘飞机离开中国到达加拿大,看到新华社在同日发表的题为“受人道主义关照”一文中说,“虽然林慎立在服教期间不思改过,坚持法轮功立场,但我们仍给予他人道主义关照”,文中并提到“没有谩骂和殴打的行为发生”。其实新华社在向世人撒了个弥天大谎。请看以下事实:

一.我是1999年12月22日和妻子李进宇一起到北京信访局去和平上访,被警察非法拘捕后被押送回上海。我被派出所关押48小时后被转为行政拘留,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我妻子因为有加拿大国籍,所以被关押48小时后被驱逐出境。

我到北京信访局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希望政府撤除对法轮功的所有错误决定,这是出于对政府的关心和爱护,而且信仰自由及上访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是中国宪法规定的一个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我却遭到非法关押17天,我妻子却被驱逐出境。这就是新华社所说的“受人道主义关照”。

二。2000年1月24日,上海杨浦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无故刑事拘留我,政保科的杨征对我拳打脚踢,刑讯逼供,审问签名表的来源(即敦促政府与法轮功学员和平对话的呼吁信),因为我曾在呼吁信上签名,因而被非法判一年半的劳教。我希望政府与法轮功学员和平对话,完全出自于一个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希望能够在和平对话过程中,让政府了解到法轮功修炼的真实情况,从而使政府纠正错误的决定,这是符合宪法、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因为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可以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社会风气得到净化,“真、善、忍”在低层次上可以让人做一个好人,在高层次上可以使人修炼返本归真,所以法轮功“真、善、忍”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社会,任何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就是这么好的一个功法,我去向政府和平呼吁对话,却遭到政府不法人员的殴打迫害,判刑劳教,这就是新华社所说的“受人道主义关照”。

三.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时候,我每天被迫坐在一张长约一尺,宽约6寸,高约一尺的小凳子上,被罪犯看管着,不许说话,从早坐到晚,时间长了,屁股上长泡,溃烂,极其痛苦难受,即使这样每天还得坐,整整两年都是在这张小凳子上熬过来的。其次,每天不能单独活动,连上厕所,领饭都被罪犯夹在中间看管着,这种被当作罪犯看管,强迫体罚的犯罪行为,难道也是“受人道主义关照”吗?

四、为了强行转变我修炼法轮功的信念,警察对我进行洗脑,强迫我看诋毁法轮功的录像和资料,企图通过这种诬蔑、欺骗、捏造的材料逼我放弃法轮功,从而达到洗脑的目的。有一次我不肯看材料,姓王的警察就对我说,“劳教所里都是强制的,你必须看,这里是改造的地方。”言外之意就是说,在劳教所里一切都是强迫,他们叫你怎样,你必须照做。你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当我仍然坚定修炼法轮功时,警察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他说:“你写悔过书的话,可以马上出去。”我说:“我不写,你不要枉费心机了。”他马上说:“象你这样的话,你就不要想出去。”也就是说,要坚修法轮功的话,就别想出劳教所。这就是新华社在“受人道主义关照”一文中所说的“亲人般的开导和关照”。一个信仰“真、善、忍”,修炼真、善、忍,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的人,何罪之有?为什么对他进行强制洗脑?为什么要威逼恐吓,极尽精神摧残,中国宪法不是保护公民信仰自由吗?为什么置宪法不顾,施加精神迫害呢?难道这就是“受人道主义关照”吗?

五、在无法迫使我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情况下,狱方把我调到了同一劳教所的二中队(我原来的地方是一中队),那里是关押罪犯的地方,一房间27个人左右,每天早上顶着星星出去劳动,晚上顶着星星回来,因为没有钟表,估计每天早晨6点左右,晚上最早7点,迟的晚上9点,也就是每天的劳动长达12小时以上。周末和星期天都不能休息。每周日只给1个小时的时间搞个人卫生。那个时候,由于超时超负荷劳动,胸背出现了血泡,屁股上大面积溃烂,走路举步艰难。吃饭,上厕所时难以下蹲,每天短裤和肉分离时都出现撕裂般的疼痛。每天晚上虽然由于超负荷劳动而疲惫不堪,但仍然无法入眠,总是在一个姿势下躺着,稍不注意翻动身体就马上会痛醒。两手中指半截溃烂,因为劳动是做皮球,要拉线,每次拉线触及中指都会痛彻心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每天还得保持劳动12小时以上。试想,我什么错事都没有做,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同化真、善、忍,却被奴役劳动12小时以上。这就是新华社所说的“受人道主义关照”。

六、在残酷的超负荷劳动都未能改变我的情况下,我又被调到一个用他们的话讲,叫“宽松管理的地方”。这地方是一中队的另一部分,看上去宽松,实际一点也不宽松,同室的一个罪犯被警察任命为队长,专门管我们法轮功修炼者,在警察的怂恿和支持下,他对我大打出手,拳打脚踢,一天打几次,他对我说,“不打死你,也要剥掉你几层皮。”大家想想,作为一名罪犯,他怎么敢对我如此的嚣张和疯狂,难道他不怕由此而带来的后果吗?难道他不怕延长劳教期吗?不,不需要怕,因为他得到上至江氏集团,下至警察的支持,他打我,不但不会被警察惩罚,而且还会有奖励。我亲眼见他提前被释放。这就是新华社所说的“受人道主义关照”。

七、在一年半即将到期的前一天,即2001年7月22日下午,我已准备整理行李,各方面都做着回家的准备,家里也准备好了车子,准备第二天7月23日去大丰劳教所接我的时候,我被突然宣布延长劳教期6个月,即一年半改为两年。因为事前毫无思想准备,被突如其来的宣布以后身心遭到沉重打击。如果当时我的意志不够坚强的话,可能就此倒下,再也起不来。这是一种蓄意谋害,残酷的精神摧残。2002年元月22日,也就是2年到期的前一天,警察威胁我说,把你从这里放出去,再送到提篮桥(上海的一个监狱),关你三年,这都是正常的。这种精神上的施压,为达到迫害目的的威胁,真是连续不断。大家知道,一个人之所以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直至走到生命的尽头,是因为人是有精神上的追求和信仰,当一个人在精神上被彻底摧垮了以后,这个生命还有立足之地吗?所以说,这是一种极其邪恶的迫害。这也就是新华社所说的“受人道主义的关照”。

八、在被强迫劳教的两年期间,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整整两年730天时间里,不允许我的家人前来探监,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每天仰首翘望,盼望有一天能前来看望她的儿子,因为她深深地知道,她的儿子是在做好人,他没有做错事,他是无辜的,所以她希望能看上一眼,但是,她的这一愿望在长达两年中没有实现,因为我的这一合法权益被剥夺了。新婚不久、远在加拿大的妻子给我的来信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当姐姐责问我为什么不给妻子回信时,我才知道妻子已经给我来过信,我立即责问警察为什么扣留妻子给我的信,警察说没有收到,一会儿又说这事归所部管。直至我出狱才听妻子说,她不止写给我一封信,她还通过国际红十字会给我寄信,但我却一封都没收到,全被警察扣下了。仅以上两例,就足以证明中国大使馆发言人《就释放林慎立事发表谈话》中“林在劳教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一说纯属弥天大谎,江氏集团企图通过造谣惑众,欲盖弥彰,来掩盖迫害真相,欺骗世人,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受人道主义关照”。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在被强迫两年劳教的整个过程中,我在精神和肉体上均受到了惨无人道的迫害,身心遭到了严重摧残,而中国大使馆和新华社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说我“受人道主义的关照,得到了亲人般的开导和关照”等等纯属一派胡言,妄图蒙蔽世人,掩盖迫害真相。然而事实终究是事实,谎言掩盖不了真相,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必定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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