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5日】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有的是因为进京上访,向政府讲明白自己炼法轮功后的真实情况被抓,有的是因为救度众生,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的真相被抓,而有的是因为表明自己还要学炼法轮功被带进劳教所。在这里我们被严格管制,不准炼功学法,不准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交谈,还让犯人包夹我们,监督我们的言行。 我们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不断提高自己的修炼人,师父教导我们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当觉察到自己有不好的心态时,就修去它,这样不断调正自己的心态,去掉为我为私的心以后,其行为自然就是个好人,是从里到外的纯洁、正直的人。 我们本着善心,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何罪之有?当一次次依法上访被抓被关押,为了救度世人,我们向被蒙蔽的老百姓讲清真相,去天安门广场讲真话。行使宪法赋予我们公民的言论自由,何罪之有?究竟是谁在践踏国家的宪法,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又是谁把这些善良的修炼人任意关押,判刑?真理就是真理,谎言说一千遍也变不成真理。是真理还是迷信,我们扎扎实实的真修者是最有发言权的,历经魔难走到今天,发现《转法轮》字字千金,那是真正修炼者的指明灯,任何谎言和邪恶在其前面不攻自破。 现在人们衡量一件事物时,往往脱口而出:“那有什么用!能当吃当喝吗?”可人的幸福并不单纯依赖于吃喝啊!我们都真切体悟到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所以才向世人举荐,讲明实情,古人云:“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表明人对真理的追求;其实啊:并不是说真理与我们有多远,要走很远的路程,这个路漫漫其修远实质是指人的心路啊!如果在这个物欲横流,一切讲现实利益的社会中,人们判断事物时,少一些功利心,多一些善良,正义和良知,您也许就找到真理了,否则就会与真理擦肩而过。 人都知道触犯国法要受刑,被送入监狱,却不知道违背天理时,会遭下地狱的报应,先有天地,乃有人类,才有国,才有家庭,国有国法,天有天法,不论他是什么人物,都在天法制约之中;承认不承认,认识不认识,每个人都在其中,此之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会定下自己的未来。大法洪传救度一切众生,但在国内邪恶集团颠倒黑白的宣传下,有多少世人被蒙蔽,这是造谣的宣传工具在对大法犯罪,带动世人对大法犯罪。某些当权者为一己之私出于妒嫉和恐慌,想一手遮天,然而善恶必报是天理,你真的甘愿为他们陪葬吗? 古代的皇帝体察民情时,往往微服私访,是想避开小人谗媚等各种心态作用下的假象,佛来世间要想根据每个人的真实心态确定他的位置,会以一个普通常人的形象面世。千万不要因为得之于易而失之予易啊! 我们大法弟子走出来,揭露邪恶,是讲明邪恶对大法及弟子的迫害,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是为了去除人们因为误解而带来的对大法的仇视。对大法存有一个正念,他就能得救了,我们是修心重德的修炼人,本着善心救度世人,却被当作犯人被非法劳教,现在政府大讲:“依法治国,依德治国” ,却把依法上访,修心养德的修炼人当作阶下囚,岂不是莫大的嘲讽! 修炼是天赋人权,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可我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就被抓被打被劳教,是何道理?人们啊!请选择诚实、善良站在正义的一边,你可得救。 我们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应该被当作犯人对待。我们是一群有脊梁的中国公民。从99年7月22日遭难以来,我们一直在善意地向政府,向世人讲明我们的真实情况,无论压力多大,帽子多吓人,环境多恐怖,我们仍然坚持初衷,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我们的上诉: 1. 还法轮大法清白。 2. 无条件释放所有无罪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3. 惩治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凶手。 我们拒绝任何不能解决问题的强制、野蛮的灌食,毒打。 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投稿者注:此文由五十多位大法弟子签名,并交到了劳教所。由于叛徒的出卖,大法弟子们为此惨遭了非人的迫害。) (编者注:此文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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