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4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3月2日报道 -- 据从辽宁鞍山传来的消息,近日又有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在鞍山市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消息来源说,寇晓萍,女,40岁,家住鞍山市立山区庆工委,因炼法轮功于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劳教期间饱受精神与身体上的摧残,被“强化洗脑”近一个月不让睡觉,搞车轮战术使其明显消瘦,精神不支。她为抵制邪恶的迫害,于2002年正月初四开始绝食抗议,第六天被强行灌食,第七天出现病状被送中心医院,经医生检查后决定留诊,但鞍山市劳教所强行把寇晓萍带回了教养院并说没事,吃点饭就好了。第八天,又因病情加重,她再次被送往医院。2002年2月22日被迫害致死。 消息说,寇晓萍死亡后,劳教所的警察用威胁和恐吓等手段让其丈夫在“寇晓萍因病正常死亡与劳教所无关”的所谓书面材料上签字,并无理的要求“亲人、朋友瞻仰遗容时必须由他们允许和在场,尸体由劳教所警察看管,禁止照相,录像和新闻媒体曝光,否则一切后果其家属自负。”当寇晓萍姐姐质问:“既然是有病正常死亡,与你们没有关系,为什么你们还要什么都管,做什么还得通过你们的允许?”劳教所的政委张振阳竟叫嚣:“死者的亲属没有权利说话。” 据消息人士说,自2002年1月底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和公安厅及鞍山市委市政府、鞍山市公安局伙同起来,对法轮功学员施行了更加残酷的迫害。分析家指出,当局这种疯狂的行为到头来一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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