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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盐山县不法官员纷纷受到天理的惩罚
【明慧网2002年3月28日】1、盐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太昌,两年来助纣为虐,多次组织迫害法轮功群众,使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劳教、关押、被逼流离失所。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罚款。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王太昌现在患面部神经病,面部变形,异常丑陋,医治数月不见好转,在石家庄住院治疗。

2、原盐山县庆云镇党委书记刘宝亭,自99年以来,极端仇视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非常狠毒。2001年元旦,曾将30多名法轮功学员男女混杂关进了车库里10多天。当时天降着大雪,车库外冰天雪地,车库内寒气逼人,他们不让家人送被褥和其他生活用品。车库内只放两个旧轮胎学员轮流坐。很多学员手脚冻得红肿。之后它还对百余名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每人逼交千元保释金不予退还。

2001年元旦后,在从北京押回进京上访的学员途中,把60多岁的老人(女学员)铐在双排汽车的车梆上站立半宿。三百多公里的路途颠簸,加上刺骨的风雪,使老人难以坚持。回来后,又把她铐在庆云镇政府院内的树上,直到天明看到老人昏了过去才算罢手。这都是刘宝亭指使所为。2001年初夏,刘宝亭因解决回汉族纠纷不公被村民用猎枪打死。

3、盐山县公安局国安队刘振明,原在城区派出所,他积极参加迫害法轮功活动,2001年7月外出途中,车祸骨折。

4、盐山县小庄乡西宋村支书李某,两年多以来,充当江罗集团爪牙,卑鄙的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为派出所通风报信,并经常撕、揭、涂抹法轮功真相材料和标语,李某作恶已殃及家人,两个儿子在车祸中一死一伤,老来丧子,自食恶果。

正告紧跟江氏邪恶集团的各级官员,清醒吧,别再追随江罗集团当他们的殉葬品了。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4/20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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