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22日】最近从长春某派出所传出风声:“现在长春各大宾馆、饭店都在密切注意水源等,防止法轮功人员往水里投毒。”刚一听到此消息时我马上意识到:他们的“上面”是否又要进行新的栽赃陷害? 这使我想起了与“自焚”有关的一段往事。大家可能还记得,在99年7.22之后,公安内部就一直在传“法轮功要在北京香山集体自杀”,最后自杀是没有却造出了个“天安门自焚”,可终因手段低劣被人识破,已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认定为“天安门自焚是中国政府所为”。但我们从中看出邪恶的伎俩——先造舆论,再造事,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即一种说法流传了很长时间,当真有这事发生的时候,一经引导人们的思想马上就会跟过去。这个所谓“投毒”消息的传出是否是为下一步陷害做铺垫? 接着我又想到江氏集团真有这么残忍吗?因为制造“自焚”可以花重金收买或是蒙骗几个人就可以了,可是一旦往水里投毒,那涉及的可就不是几个人的问题,而是数以万计的长春普通百姓,它们能下得去手吗? 然而严峻的事实是,江氏流氓集团精心编制和反复强化宣传的几大谎言,3月5日晚被长春大法弟子通过电视播出真相影片的壮举彻底揭穿,三年的谎言气球在50分钟的真相电视播放中被戳破了!江罗一伙已经看到自己即将灭亡的命运,江氏发出了“要斗争到最后一口气”的哀鸣。那么邪恶在垂死挣扎时,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它们打击的是“真、善、忍”,那么它们只能是来“假、恶、暴”的。为了再制造更大的打击借口,它们是不会顾及老百姓的死活的,因为它们也从来没有把老百姓的身家性命和生存安危放在心上过。 众人须知,事实真相是,法轮功讲 “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在江泽民对法轮大法学员迫害极其严重的情况下,全世界也没有出现一例法轮大法学员伤害他人的事情。 古人告诫我们,任何事,要“防患于未然”——防止祸患于没有发生以前。为了您自身的安全和更多善良人们的生存,请从舆论上、道义上共同谴责邪恶,制止邪恶陷害/伤害事件的出现。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5/2025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