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21日】晶超今年12岁,修炼大法5年了,在2001年10月,派出所非法在晶超家翻出手写大法真相资料。为了保护妈妈,晶超就承认是他写的,因为晶超明白,不满14岁的少年儿童不负法律责任。 妈妈被强迫带到公安局,由于妈妈平时常向爸爸单位的领导和看管妈妈的人洪法,他们纷纷出面为妈妈说情,妈妈被放了回来。这件事公安局通告了县教育局,学校被授予的批XXX荣誉被撤除,校长受到了批评。学长、班主任轮番逼迫晶超写保证。晶超想:在这之前,由于惧怕班主任,违心地签了名,事后在妈妈的帮助下,已向学校声明作废,从今以后再也不给大法抹黑了。爸爸也被邪恶利用,逼迫他放弃修炼,晶超和妈妈正告父亲,如果逼我们做不愿做的事,我们就用生命来证实法,爸爸只好让步。 为了不配合邪恶的命令、指使,晶超被逼从学校回家,校长和班主任怕担安全责任,当时就追到家里,答应晶超再不让他写保证了。一个12岁的孩子,被江氏邪恶集团多次迫害,在妈妈两次被非法关押期间,他和父亲吃了很多的苦,精神上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一个和谐完美的家差点被父亲单位逼散。 晶超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以前在老师的眼里,都是优点,发生此事后,竟成了老师的眼中钉。晶超的体委(体育委员)被撤掉,老师还辱骂他,铺天盖地的邪恶压向了他,晶超承受了一个常人无法承受的一切。然而大法给了他无限的力量,他没有被吓倒,还经常和妈妈一齐发正念,出去发真相资料,在墙上写大法好,清除邪恶。他认识到:这一切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邪恶势力强加给大法弟子的,师父讲:“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大法坚不可摧》) 大法弟子的正念改变了一切,邪恶的校长被撤职,班主任也住进了医院,据说半年都上不了班,新来的校长很有正义感,他从内心佩服大法弟子,新学期晶超又被提名当上了体委,正象师父所讲;“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转法轮》) 晶超修大法的事,被爸爸单位知道了,爸爸遭到领导的辱骂,爸爸终于清醒了,质问邪恶:“我的孩子学真、善、忍有什么不好?难道非得让他学坏你们才高兴吗?”一家人正的力量汇集在一起,有力地震慑了邪恶。从此,单位、派出所再也不来打扰晶超一家了,爸爸也能讲真相,救度世人,这真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6/202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