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2日】首先,总体上中国[江泽民]政府对待非暴力的、和平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方式让我震惊。对此,除了从一种典型的西方式的角度能认识到的违反人权以外,还有基本的人类的价值,中国对待法轮功的方式表明中国政府没有尊重这些价值。仅以与比利时密切相关的两例说明: ──在北京天安门请愿的一些西方法轮功修炼者,他们以一种和平、非暴力的方式表达中国政府所不愿听到的法轮功的声音。这不是扰乱社会治安,也不是违反中国法律,即便是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里,这也是正常的民主规范。思拉兹(Slaats)即为一例。(注:思拉兹是2月14日去天安门请愿的比利时学员) ──在中国使馆内举办展览,展出了各种被称为“残杀”的证据和图片,以期证明法轮功是‘X教’,但是却没有任何客观的证明,纯粹是利用宣传工具的洗脑,这在比利时是不能被接受的。(我个人月前被邀请至中国使馆参观展览。) 现在是到了比利时采用合法途径来研究这个问题,并要求中国政府对此事解释的时候了。 鉴于此, ──我已经个人通知了司法部部长威尔亨先生(Verwilghen),他已要我准备相关的卷宗呈交给他。 ──我正准备向比利时外相以及司法部长提出质询,要求他们通过外交途径与中国政府讨论法轮功问题。 最后我将要求中国驻比大使阁下就此问题进行个人讨论。 参议员 米歇尔·马赫丹(Michiel Maertens) 比利时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议员 国际议会联盟比中小组成员 全球行动委员会比利时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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