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18日】 比尔.格兰姆阁下收 外交部长 尊敬的(外交)部长先生: 中国(江泽民)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已有几年了。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曾前去中国谴责中国(江)政府(对法轮功)的敌视态度。当他们到达时,他们就成了暴力行为的受害者,而且,他们遭到了不可接受的人权侵犯。 这些(加拿大)学员在加拿大已修炼好几年了,他们从未伤害过我们的政府。他们怎么会对中国政府构成威胁呢? 我要求(加拿大)政府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加拿大公民的伤害。我要求加拿大在本月召开的日内瓦会议上提出谴责中国人权记录的议案。 如此的人权侵犯和谋杀是毫无理智的。这些行为也是不能被接受的。 诚挚的, 伊旺.高丁(Yvon Godin) 地区议员 200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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