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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给单位领导的信
【明慧网2002年3月17日】注:本文作者因不写放弃修炼的“五书”,单位于2001年9月11日起让其下岗,并且单位针对她和另一人特发了一个文件,文件中说:如其到2002年3月11日(半年时间)还不写,就开除她,因此她给单位写了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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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领导:

一年一度的春节已过,每个人都在思索过去,畅想未来。我也不例外,尽管九九年十月以来至今的日子让人不堪回首。

我热爱生养我的祖国和人民,希望她更富强,人与人平等、互助、幸福、快乐。然而,事非所愿,平凡而又无争的我竟然连一句话未说就被司法机关拘留、劳教,甚至失去党籍与工作。罪名很是可笑“扰乱社会治安”。试问一下,当时我什么都没做,只是看升旗,扰乱谁了,怎么扰乱了?!就如同我是合法公民在自己家里吃饭也会被扣上罪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掠夺他人财产”了一样可笑,不是吗?

近两年非法监禁生活,更让我看清了这场邪恶镇压的本质。把好人投入监狱就是对人性、人权的践踏。很难让人相信强制、野蛮、非人性的政府行为发生在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不准睡觉、限制大小便、强制的高强度劳动......就连正常睡觉、方便也必须对班长、管教人员说谢谢!否则视为违反所规队纪,捆绑、蹲小号,甚至电棍、上绳(大挂)就如同家常便饭。

我热爱的这片国土到底怎么了?

两年多来,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精神压力和肉体折磨,我无怨无恨。因为我热爱生养我的祖国,同时,对捍卫真理、国家民族尊严,敢于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的人,心存敬仰。而今,面对种种不公正对待下,不允许人讲话,连最基本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我还是想告诉你们各级领导:做为法轮功修炼者,无论过去或是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只是想向政府反映一下,邪恶的江泽民迫害教人向善的法轮功是错误的,法轮功对国家、对社会、对整个人类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政府为什么怕好人多呢?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我所经历的一切就如同我没有杀人而政府强制让我承认杀人且不许任何申诉直接判死刑一样。而且,好些人为了讨取上级的欢心,保住饭碗,在个人利益与良心、良知的天平上重重倾斜了!在这里我并没有指责谁的意思,只是想告诉您:真正的大法修炼者是拿钱财、物质利益甚至生命威胁都吓不倒的。一本《转法轮》使全世界四、五十个国家那么多学员在残酷迫害面前历经魔难而不悔,能使普通的人变得如此不平凡,难道不值得你们去思考一下原因吗?这不正说明法轮大法伟大,创始人人格力量伟大吗?很多人都在内心中问过自己:什么人最了不起?很多人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其实,能够真正地改变亿万人心的人最了不起,我们的师父最了不起,他让我知道了什么是人的行为,具有什么思想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堂堂正正、善良地活着。

您知道吗?在正义与邪恶中间是不存在中立的。要知道对邪恶的漠视就是对正义的践踏,对邪恶的纵容就是犯罪。马丁.路德金说过:“一个没有公正的地方是对所有公共场所的威胁。”今天是面对无辜的我们,明天又会是谁呢?终有一天当您面对邪恶与不公正对待时已无人敢替你说话了,这又能怪谁呢?能与您没有关系吗?

“邪恶利用坏人手中的权力经过近两年的造事,使用了集人类历史中最下流的行为、动用了古今中外一切最恶毒的方式迫害大法与修炼者。其目的是想以强制的手段改变大法修炼者的心、放弃修炼。这是徒劳的。历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

“人啊,你们不要以为法轮功叫气功的名字就以为没什么了不起。古时诸子百家及人世中各行各业都称为道,而老子告诉人们,自己传的道是不同的,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两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佛在传法时也同时有八种宗教在同一世中流传,佛法真道即在其中。”

“人总认为神佛的出现是惊天动地的,度人时一定会佛相大显,将迫害度人的恶人挥手之间消灭掉。要是那样的话,佛在天上直接把人接走岂不更好?要知道,被度的人要在艰苦的修炼中才能把以前干坏事所造下的罪业还清,去掉人的执著与不好的一切,同时归正行为与思想,才能得度。如佛相大显,最邪恶的人也要听佛的话了,那还有修的机会吗?修也不算了,因为修炼人必须在艰苦的修炼中去掉罪业,净化后走向圆满。”

“其实,一旦众常人看到神佛的真相大显时,一定是人世间有大事出现,很可能是人类罪恶应该报应之时了。无论佛、道、神,救度世人时一定下于世间,用人相行于世,用人言示法理,而且觉者下世之时,大多是世风日下、罪业深重或道德败坏的恶毒之时世。得度者一旦得法离去,所剩下的人渣败世将会被淘汰。”

以上两段是我师父在经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神的誓约在兑现中》中的讲法。

古语“头上三尺有神灵”“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早晚与来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人们啊,让你相信神佛的存在及因果报应就那么使你害怕吗?自古打击善良的一定是邪恶的。而邪恶面对良善,不都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词”吗?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当真相大显之时,可就后悔晚矣!

谢谢您能坚持看完,但愿能有所思!

二零零二年二月下旬

当日前一篇文章: 同情大法疾病消 古稀得法真玄妙
当日后一篇文章: 加《华侨时报》“蔑视法庭”诋毁法轮功一案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