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14日】 为了反驳流传于过去几天的完全误导人的负面报道,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们想用以下的事实来启迪贵报的读者。 1、新普南印尼法轮功协会是2000年11月29日在北雅加达向司法部注册的合法组织,注册号是110/Leg/2000。该组织是非营利性的,与宗教和政治无关,不向修炼者、参与者收钱,义务免费为公众服务。 2、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项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改善健康、提高道德水准、减轻压力、达到内心平静、开发智慧、促进精神发展的功法。 3、法轮功不是宗教,也没有任何宗教仪式。法轮大法不代表任何政治团体,也不参与政治。 4、根据国家警察局颁发的“警第SI/DIT-B/122/II/BAINTELKAM号”许可证,新普南印尼法轮功协会于2002年3月2日至3日在雅加达组织了一次会议及游行。627位来自11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参加了活动,他们来自:澳大利亚、台湾、美国、香港、新加坡、瑞典、马来西亚、泰国、中国、南朝鲜和印尼。 5、由于中国大使馆的干涉,原定于2002年3月3日的游行被取消。印尼是一个拥有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精神信仰体系的国家,和中国大陆的XX主义意识形态绝对不一样,为此,我们诚邀读者对真相作进一步的了解。关于修炼法轮功的书在世界各地广为出售。 在印尼是由最大的出版商---古拉媒体发行。法轮功的理论可归纳为三个字:真-善-忍。 亨尼.榆桑德拉极.古娜婉 雅加达
(上文刊载于2002年3月13日雅加达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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