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14日】(一) 何庆会,男,34岁,1999年9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非法抓捕后给带上手铐押到河北青县公安局,又铐在床上整整一天一夜,后遭非法审问,并被关押在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看守整天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列队、走正步、跑步等,以此手段来进行折磨。 一次,何庆会炼功被恶警赵某发现后被罚顶墙,再打“皮管”(一种毒刑)。非法拘留期满一个月后,恶警竟不放人,且改办“洗脑班”,又非法关押半个月。恶警为了强制逼迫他放弃“真善忍”信仰,把他同刑事犯关押在一起。进了号里的前九天,号里犯人在恶警的指使下给何庆会“开庭”、“发电报”、“小鬼推磨”等,都是迫害人的恶狠手段,每天被强迫劳动。在这期间“610”(专门破坏大法的非法组织,成员非常邪恶。)用判刑、劳教等来恫吓、威胁,并逼着他的家人对他连打带骂、蒙骗他母亲等家人,以下跪、喝毒药、自杀等手段逼他放弃修炼,但都没有达到目的。恶警非法关押何庆会三个月后,又将他关进拘留号,长达8个月之久,与劳教无任何区别。 2000年8月份何庆会又被转至王召庄派出所,恶警声扬说要继续进行洗脑。曹寺镇派两个人专门看管。其中一人是曹寺镇司法所的王星辰(此人非常邪恶,曾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人)。一天王喝完酒回来冲着何庆会就打,而且说他练过拳击,要看看谁硬,就差一个够立三等功的了。此恶人专打何庆会的脸部,何眼睛、耳朵都被打出了血,脸被打肿。过了几天,何庆会中午炼功,派出所的两恶警动了邪念,连拉带抬将何庆会拖进厕所里,让他在里面炼功。第二天中午,王星辰带着酒气,对着何庆会进屋就骂,抬手就打,见不管用,就用墩布把儿往何庆会嘴里捅,最后把一个暖水瓶砸在他的头上,还是不管用,在一位干警拦阻下,王星辰骑摩托跑了。后来何庆会又被转到曹寺镇看管近二十天,因顽强地绝食抗争才被放回家。回家第四天夜里,王召庄派出所的刘、王二干警找进家来说领导要与何庆会谈话,实际是欺骗,遭拒绝后又叫来了“610”、刑警队和曹寺镇派出所的人员,何庆会问他们是不是非法拘禁,他们回答是,只要跟着走就行,这样何庆会又被骗进青县看守所。在那里,何庆会再次绝食抗议。在所里邪恶的女教导员马庆慧指使下,号里的犯人先毒打、后灌食,对何庆会实施了非人的摧残,关押九天后才将大法弟子何庆会释放出来。 (二) 汤卫宣,女,36岁。1999年7月19日,依法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监禁9天。1999年9月8日再次去北京上访,返回途中在车上夜间12点多被恶警强行戴上手铐,押到青县公安局之后,又改为戴背铐,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在此期间恶警不给吃,不给喝,不让睡觉,后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拘留证上填写的关押期限为一个月,可到期后也不放人,继续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看守指使犯人谩骂、虐待、折磨汤卫宣,用顶墙、戴手铐、立墙根、罚跑步等卑劣手段迫害她。有一次她因坚持炼功被罚跑步长达九个小时。后来在曹寺镇,以高永才、王星辰等为首办的所谓的洗脑班里,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准出大院,甚至连去厕所都要请示,她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了。政保科向她勒索现金1000元。2000年底,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王召庄派出所私自闯入她的家中,欺骗汤卫宣说是到镇政府谈两句话,结果又被非法送入看守所,政保科又索取现金1500元。汤卫宣被释放回家后,长期受人监视、看管,使她无法正常生活,周围邻居也被搅得不安宁。 (三) 贺春芳,女,36岁。修炼大法前百病缠身。1996年曾做过乳腺癌切除术。手术后每天靠药物维持生命。1998年修炼大法后,不但身体上的一切不良症状都消失了,而且还顺利地生下了一个男孩。1999年7月19日,为了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大法好,抱着孩子去北京上访,后被押送回家。1999年9月8日,再次去北京上访,向政府讲清真相,在回来的当天晚上11点多,村干部何保来领着镇上的高永才、王星辰等恶人采取欺骗手段,说是到外边谈几句话,直接将她带到镇上被软禁起来,就是上厕所也有人跟着。第二天,在她的家人全然不知、几个月的婴儿无人照管、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这帮恶人把贺春芳带到公安局大院,后转入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其实是超期关押着。在被非法拘留期间,恶警指使犯人将贺春芳硬拉去练走步、踢正步、罚跑步,动作稍微慢一点就会招来恶狠狠的谩骂。除了吃喝,不许睡觉,连续几天下来,双腿剧痛,根本不能走路了。大法弟子晚上起来炼功,被恶警发现,恶警连叫带骂,当时已是深夜12点多了,外面天气很冷,恶警们给大法弟子带上手铐,威逼着在院子里头顶砖墙,随后又围着院子罚跑步连续达九个小时,让犯人盯着,2小时一换班,却不让大法弟子停下来。邪恶之徒丧尽了天良,连双腿剧痛、不能走路、靠手支撑着走路的她都不放过,在实在跑不了的情况下,邪恶之徒竟逼迫她来回转井盖,不许中断,她的身心遭到了极大的摧残。即使这样,在大法的威力下,几天后她双腿很快就好转了。1999年10月19日,曹寺镇举办所谓的洗脑班,以高永才、王星辰等人为首的邪恶团伙对大法弟子用尽了一切非人的手段,每天一屋子人围着谩骂,特别是喝酒后回来,大法弟子的遭遇更惨。不许出镇大院,不许回家,逼迫贺春芳擦地板、擦玻璃、洗衣服等,在很冷的夜里,不允许睡觉,手段何其卑鄙!2000年底王召庄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闯入民宅,说要问贺春芳几句话,她又一次被邪恶带走。政保科索取现金1000元。家里人没有办法只得借来钱缴上将人取保回家。即使回到家,也没有人身自由,最基本的人权被剥夺。 在此我们呼吁良知尚存的人们快醒悟过来吧!请记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请善良的人们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错误而为自己生命的永远留下深深的遗憾。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再不悬崖勒马,他们将来的生命还会有位置吗? 恶人榜:高永才、王星辰 河北青县曹寺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317-4061019; 司法所:0317-4061099; 派出所:0317-4061059; 看守所:0317-4022220。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3/201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