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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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相短语数则
【明慧网2002年3月10日】怎样才能更加有效地证实大法、揭露邪恶呢?有一段时间,我制作了许多小条幅贴了出去,一些同修觉得内容挺好,现在我将这些条幅的内容再加斟酌后写出来,仅供大家参考。

1、 善恶有报乃天理,善待大法福长流。
2、 支持“真善忍”法轮大法,拥有美好未来。
3、 即便你现在不修法轮功,也请你按“真善忍”做个好人,利己利人。
4、 中外人民修炼法轮功,无非是要强身健体、做道德高尚的好人。这没有错!
5、 深切悼念被迫害致死的三百七十多名法轮大法弟子。人民会永远记住你们。
6、 我们依宪法上访、讲真相,善良和平,合情合理。
7、 法轮大法在世间,在五十多个国家流传。国外你炼没人管,中国你炼把你关。
8、 制止虐杀,停止迫害,这是每一位善良者的合理要求。
9、自古好事多磨难,善恶到头终有报。对大法作恶者请三思。
10、如果你的亲属因炼法轮功受益,去上访讲真相而被迫害致死,你会怎么想?这不是暴政是什么?这样对待人民终将给国家带来什么?
11、任何迫害、酷刑对大法弟子都是徒劳的,要知道强制改变不了人心。
12、修炼法轮功者不“转化”,就下岗、拘留、劳教,甚至被虐杀,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据的是哪一条款?这是违宪行为。
13、对法轮功及其弟子的诬陷、迫害是违法的,难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还不深刻吗?善良的人们请三思。

当日前一篇文章: 颂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