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2月4日】十堰市公安部门开后门先后分三次把我们七人绑架到湖北沙洋劳动教养所(人称“马三家第二”)。我们七人都没有犯法,只是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去做一个好人中的更好的人,最后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的道德境界高尚的人。在大法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恶毒的谣言、欺世的谎言栽赃、陷害时,我们按照修炼人的修“真”同时也是维护常人的“实事求是”的原则讲了真话,喊了冤枉,证实大法是正法,然而公安部门和所谓的“6.10”办却将我们非法关押和劳教。 我们七人中的三人(王素秀、胡现兰、黄朝登),2000年12月28日被市局送往沙洋劳教所,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退回,又从市一看强行送进公司保卫部(对外是公安局东岳分局)的所谓“法教班”(就是“洗脑班”)。 我们七人中还有一人双腿长短差几分的残疾人郭思兰是2001年2月份被绑架进洗脑班的。 公司保卫部(东岳分局)为了将我们再次送往沙洋劳教所,3月份派法教班看管警察李XX去沙洋疏通环节(因他有亲戚在沙洋劳教所工作)。3月底将残疾的大法弟子同市局一起送往沙洋。4月中旬,洗脑班又强行送我们去职工中心医院体检,结果身体都有问题,有一人有严重高血压和其它症状,医院有结论,但警察却对其说身体没问题,这样一来既掩人耳目又欺骗了本人,4月24日终于将我们三个再次送往沙洋。 我们七人中还有三人(祝仕香、王世兰、柯昌芳)是由十堰市派出所警察王邦贵在高、胡二恶所长的操纵、指使下,于2001年10月22日晚8点多钟找到市劳教办某领导家开后门签批所谓的劳教的,10月22日晚将我们三人送进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待送走。29天后的11月21日一大早,警察突然押送我们去沙洋,连家属都不通知,临送走我们都未见到判劳教的通知书,29天中也无一人提到劳教之事。被关押和我们同去的还有东风汽车公司一女大法弟子和我们情况一样,什么东西都没有,更谈不上法律程序了。更可笑的是洗脑班的警察送她来看守所竟然告诉她说是送她到市政府谈话,当今警察欺骗善良无辜竟然面不改色心不跳!我们没有犯法,空口无凭强权押送实属非法!为什么将我们的权利全剥夺了呢?!为什么不敢公开?堂堂公安,堂堂市府为何做事是偷偷摸摸的不敢见天日呢?人民公安就这样欺压善良,滥用职权,是知法在犯法,是执法在犯法,罪上加罪,我们呼吁:还我们应有的权利!送我们去沙洋是非法行为!还我们自由! 11月21日早上我们三人还有另外4位大法弟子及一名刑事共8人被市劳教办龚警察和市第一看守所的周、杨、尚等警察押送去沙洋劳教所,我们一直被手铐铐着。中午快到一点时,车到沙洋境内的沙洋桥附近,警察们要吃饭,他们喝酒、谈笑,就在他们出现醉意时,我们一行5名女大法弟子决定逃离,因为我们本来就是被非法送来的。我们逃离了5个多小时,应该说是成功的,但也使邪恶之徒疯狂了。不但当地许多警察在寻找,连狗都用上了,更重要的是,邪恶之徒竟出高价悬赏当地贪利之人捉拿善良,底价是一人大法弟子500元,抓住后他们相互层层加码讨价还价,最后是几千元至上万元甚至于更多的钱换一个人,多肮脏的交易!人哪,可悲呀,在重金的驱使下可以出卖一切,出卖自己的良心与灵魂,今天,人们还有什么呢?有的是凶残与邪恶,为了钱毁了多少善良!沙洋的百姓啊,你们为了钱在无知中做了坏事,恶事,我们告诉你们是在干坏事,你们还笑我们是傻瓜。你们可想过抓大法弟子是在犯天罪,大法弟子修的是“真、善、忍”,维护的是天法,协助邪恶迫害维护天法的人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你们要替自己生命负责,不要只看眼前的几个钱,不要再迷途了,善待大法与大法弟子吧,善恶有报是天理! 我们七人被非法送到沙洋劳教受尽了各种折磨与迫害,但我们对大法坚定正念是绝不会动摇的,终有一天,法正人间,真相大显,邪恶灭尽,人心归正,重德行善,普天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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