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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鞍山市教养院:要求释放我的妻子娄艳
【明慧网2002年2月22日】

院领导:

我叫付永忱,是娄艳的丈夫,我最了解她的病情。

二月二日宋三台派出所抓走娄艳送到看守所关押。

拘留期间,娄艳认为自己无罪,绝食抗议,看守所干警强行给她戴上手铐脚镣,她被刑事犯多次毒打,长达一星期之久,后又被送至教养院。当时娄艳已经昏迷不醒,教养院执意不收,于是被送到铁西二院经查“无病”。但我知道,娄艳去年在沈阳检查结果是脊椎骨两处粉碎性骨折,终身残疾,有病历为证。后来教养院不得不收,之后教养院对娄艳给予医治,但病情越来越严重,半个月水米不进,吐血不止,生命危在旦夕。我做为娄艳的家属,要求教养院释放娄艳。

付永忱
2002年2月16日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4/19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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