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外界评论:香港23条反颠覆法自毁前程
文/龙延
【明慧网2002年12月9日】1、23条是大陆“法制”的翻版

中国加入WTO后,一个时髦的说法就是中国和国际社会接轨。不过早已是国际大都市和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在北京的压力下正在反方向和大陆快速接轨。最近香港政府为了迎合江泽民政府试图通过反颠覆法,即《基本法》第23条立法,想要把大陆的“法制”引进香港,进一步把香港大陆化。

作为一个自由和法制的香港,“反颠覆法”的本身逻辑混乱,是开历史倒车。

大陆以前有一个厉害的“反革命罪”,一个人如果被指控为“反革命”,那么不死也得脱几层皮。后来发现“反革命罪”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于是当权者弄出了许多新的“法制”,把“反革命罪”改为“泄露国家机密罪”或“颠覆罪”之类的,代替了以往赤裸裸的政治棍子和帽子。

现在香港要制定23条反颠覆法,完全抄袭大陆的做法,是大陆“法制”的翻版。

2、23条是个筐,什么都可以装

香港23条反颠覆法和大陆“泄露国家机密罪”或“颠覆罪”之类的一样,条款不明,含糊不清,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随意解释。这些罪名是个筐,什么都可以装,在需要的时候,当权者可以随心所欲地用这些“法律条款”为依据,把这些罪名扣到异己的头上,用法律的武器对异己进行无情打击。通过这种方式,当权者可以把政治迫害法律化,从而可以用“法治”的幌子进行政治迫害、制造冤假错案,把打击和迫害政治异己“合法化”,从而转移了人们的视线。

香港政府正在积极仿效北京,把法律作为打击异己和政治迫害的武器,每一个港人都是23条潜在的“专政”对象,每一个港人都应该起来反对23条。

3、“一国两制”名存实亡

香港快速地和大陆接轨,迅速大陆化,23条反颠覆法使得“一国两制”提前结束,是香港自毁前程。23条反颠覆法波及香港每一个人(包括永久居民),不论住在何方都是潜在打击对象,其负面影响巨大:

-- 破坏香港的投资环境,动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作为东京以外的亚洲最大国际金融中心,正是有一套保障人民自由和权益的相关法律,才使得投资者对香港拥有信心。23条无疑是给香港自由、法制进行一次无情打击,这样必然动摇国际社会对香港的信心。

-- 23条是一个完全扼杀香港自由的恶法,言论和新闻自由首当其冲。对当权者任何一点批评的言论都可以被指控为“颠覆罪”。这必将导致香港噤若寒蝉,作为自由港的香港名誉扫尽。

-- 民主、人权、宗教和信仰自由将遭到严重破坏。各种民主、人权、宗教和信仰团体是反颠覆法的直接打击对象,23条将会制造大量冤假错案,侵犯广大港人的根本利益。

4、对海峡两岸的负面影响

23条再一次向世界展示,中共的承诺是靠不住的。那么在海峡两岸的事务中,中共的任何一个承诺都必将受到进一步的质疑,这必将伤害海峡两岸的互动和合作。

当日前一篇文章: 法轮大法论坛在纽约揭幕(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大陆留美学生呼吁营救被成都警察非法关押的母亲朱均秀、父亲余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