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2002年12月4日,来自法国、爱尔兰、加拿大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基于联合国和法国有关法律,通过著名人权律师乔治-亨利·波提(比利时)和威廉·布尔东(法国),向法国法院对中国盖世太保组织“610办公室”头子、中国第一副总理、前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岚清诉以酷刑罪。 李岚清近期在法国进行非正式访问,12月4日离开法国。李岚清任组长的“610办公室”很象“文革”时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是一个有特权操纵中央到地方所有党政机关、公安、法院、劳改、国安和所有宣传媒体的盖世太保组织,是系统迫害法轮功、实施“国家恐怖主义”的总指挥部。该组织指令地方警察不受约束地酷刑折磨、性虐待甚至谋杀法轮功修炼者,还指令各地方政法委建立“强制洗脑班”,对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学员进行强制洗脑。610办公室的出现完全打乱了中国的法制建设。 代表原告办理此案的律师乔治-亨利·波提说,我们对中国迫害人权的官员的起诉不是只做此一案件就完了,我们的工作将持续下去直到把一定数量的中国迫害人权的官员绳之以法。他还对记者说,我的当事人是正经人,不是sect(邪教)成员,我本人是反对sect的,你们要正确报道此事。 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在三年多遭受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期间,一直以和平、理性、坚忍的姿态抵制着这场邪恶的迫害。此案件是欧洲首例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官员的诉讼案件,在欧洲法律界和人权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案件将开相关案件的先河,此案如果被受理将可能导致今后任何参与或指使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以私人身份进入欧洲都将面临被起诉和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