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7日】 2002年10月14日 亲爱的斯妮卡-苏塔卡妮: 谢谢你代表在中国人权遭到[江氏集团]严重侵犯的法轮功女学员寄给我的信。为了在芬兰实行开明的的人权政治,与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和对话是非常重要的。 尊重人权是国际社会一个共同的目标和关心的问题。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关起门来有组织地侵犯本国公民的人权而不必担心让世人皆知,国际社会也不会对此置之不管。 芬兰人权政治的重点是妇女、儿童、少数民族和土著居民的权利。法轮功女学员作为“少数妇女”处于一个易受伤害的地位,对她们的人权侵犯应特别引起关注。 同其他国家一样,芬兰与中国就人权问题在各层次进行常规对话。芬兰政府促进人权的最重要渠道是欧盟。 在欧盟和中国的人权对话中,中国对信仰自由和不同团体及个人良心的限制经常成为讨论议题。这些问题是欧盟希望通过实质性对话取得进展的一个特定领域。上一次正式提出人权问题是9月份在哥本哈根举行的欧盟与中国的高峰会。 欧盟已反复地向中国当局表达对中国针对精神团体所采取行动的关注。欧盟也以同样的方式向中国当局提出了有关法轮功学员的个别案例。我们还会一如既往地做。人权,特别是个人的权利,一个政府有责任对此尊重和保护。 看到对法轮功女学员酷刑拷打、强奸、谋杀和侮辱的报导令人震惊。要想成为一个被国际社会接纳的高标准成员,任何一个国家包括中国都必须尊重本国公民的人权,而且应当特别保护处于弱势的妇女。将来我会根据我私人和工作之便在国内和国际上为尊重人权而积极行动。 我祝愿你不凡的人权工作获得成功。 塔佳-费勒特夫(Tarja Filat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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