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6日】 2002年10月17日阁下: 在过去的一年中,芬兰议会代表曾几次与芬兰法轮功学员的代表们会面。我们了解到中国[江氏集团]正在对法轮功支持者们施以暴力镇压,并夺走了数名中国法轮功学员的生命。 据报道,在过去的18个月中,中国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件增加。许多人只因行使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或信仰自由就被拘留、监禁、虐待或酷刑折磨。中国官员以“严打” 运动和“反恐怖主义”为借口,明显加剧了各种非法行动,导致了人权状况在中国不断恶化。 我们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停止它对法轮功学员、西藏人民、穆斯林团体和北韩难民的压制。他们没有犯罪。对这些人的迫害不仅违反国际法,也违反了中国宪法。这种行为也违背了人类共同的行为准则和文明。 重要的是,中国正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员。然而,世界其它国家不能接受中国继续违背基本人权。肆意拘留,不经公正审理而监禁,虐待,折磨和在警察拘禁中[迫害]致死等情况应当终止。我们强烈要求中国尊重信仰自由、思想自由和中国公民的个人权利。 您诚挚的, 芬兰议会成员: Ulla Anttila,Erkki Pulliainen,Satu Hassi, Janina Andersson,Rauha-Maria Mertjavi, Anni Sinnemaki,Kari Uotila,Tuija Brax Kirsi Piha,Riitta Prusti,Kirsi Ojansuu Ulla Juurola,Risto Kuisma,Lauri Oinonen Martti Ti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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