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5日】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峨眉山市公安局于2002年8月18日上午趁我搬家之际,入室抄查,同时强行送我到夹江县看守所关押,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我进行非法逮捕起诉一事,对此,我的申诉如下: 我接触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心地善良,祥和,慈悲,堂堂正正,没有谁干过坏事。很多人高学历,是社会中的好人,受人尊敬的正人君子,连抽烟喝酒的习惯都没有。就说众所周知的,从96年初,这里传播法轮功以来,修者日众,传功传法都是在大庭广众下,集体炼功均在广场、大厦,街旁。音乐优美,动作舒展,静坐如钟,双目微闭,给人以安静、祥和、慈悲的氛围。在炼法轮功的人群中老年、中年居多。炼功强身健体,如我5年多炼功以来没治过病,吃过药,不但多种疾病好了,同时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可见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谁愿来即来,愿走即走,无人强迫,无人监督,没有名册,不交什么费用,没有固定用房,设施,没有任何宗教的形式。可以说在法轮功人群里是一块净土。在炼功点上遗失的东西,甚至金钱、贵重东西都会找到,人们真正做到了拾金不昧。更没有吵架、斗殴出现。有了什么矛盾出现,首先找自己存在有什么不好的心,把它修去。遇事先为别人着想,修身养性,修出一颗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慈悲心。 如今请公安局的人讲一句公道话,到底发现过哪些个法轮功学员犯了国家的法律?原市委领导xxx曾说过:峨眉的法轮功没做过什么,他们炼完功都悄悄地回家了。请问公安局人士,又有谁控告过法轮功犯什么法。本市一位领导对我讲过:你退休了可以去搞点技术咨询。我回答我在炼法轮功。他说:炼法轮功早晚炼,打工不妨碍。其实,许多中国的干部和民众对法轮功都是了解的。1999年7月20日以前7年间,在中国大陆报纸、电台、电视台,对法轮功赞誉之声不断。《转法轮》还被“北京青年报”列为1996年1月份十大畅销书之一,人们争相购买,常出现脱销。其书的出版者就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轮功何教之有?也不存在“组织”,我们是自觉追求真理、追求强身健体的人群。现在的公、检、法为什么要闭着眼睛、昧着良心、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而乱定罪名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自由被践踏得荡然无存。以言代法、人治强权横行。天理何在?良知何在?法律何在?正是“人间无道,正念何存”。 1999年春天,“风云突变天欲坠 排山捣海翻恶浪”(《心自明》) 独裁者在全国开始镇压法轮功,那不是当今集党、政、军权于一身的江氏的罪责么?其实好人多了受益的是国家。治国的目的,不就是提高国民的素质(包括增进人民的身心健康),人人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道德回升吗?可惜江氏出于私心、权欲,害怕法轮功人多了威胁他的政权,但是,他根本不懂正法门修炼是怎么一回事。其实不是人人都与他一样追求权力的,人各有志。法轮功修炼不能也不会介入政治的。介入政治也就不叫修炼了。 罗干又在政法公安部门中想以打压法轮功取宠于江,在毫无科研成果的何XX的煽动下,掀起了大规模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以达到他们转嫁国内危机(腐败成风,经济衰退,内外交困,民怨载道)的目的,少数当权者恶毒地在法轮功问题上泄私愤,肆意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以压制民情民愤。专制者集古今中外的毒劣下流手段之大成,使用造谣、栽赃、陷害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铺天盖地的造谣,一边倒,一言堂的欺世谎言,一时间毒害了几亿民众,不让人知道真情,更不让人说一句真话。暴政在中国肆虐,将法轮功学员纷纷投入牢房,关押、劳教、劳改,数十万人受到残酷迫害,五百多人已被残害致死。公、检、法中的不法之徒助纣为虐。这段历史,这笔罪恶必然会被清算的。 在三年多的镇压,几次三番对法轮功不断定性升级的打压下,法轮功学员没有屈服。他们为了真理,为了好人的尊严,前赴后继进京上访,到天安门讲真相,以制止谎言与罪恶毒害众生。镇压者黔驴技穷,竟导演了假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及京城疯子傅怡彬杀人事件等等,恶毒栽赃、陷害法轮功。结果作假者漏洞百出。所谓“自焚”的“王进东”是一个收买的替身,连炼功的动作都做不出来,手印打错,双膝高跷,连单盘腿都不象,更不用说要求标准的双盘了。刘春玲则是被现场的一名武警用重物击打头部致死的。傅怡彬明明是个精神病人,就在电视上放出来的样子疯劲十足,说话颠三倒四,反差极大,哪一点象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他们这样做适得其反,造假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全世界人民面前暴露了真正的邪恶者是谁。江XX把自己置于人民的对立面,用整个国家机器、军队、舆论工具对付手无寸铁的、多为老年退休的善良的炼功群众,真是拆XX党的台,丢泱泱大国的脸! 1999年“7-20”以来已3年多了,世界与中国民众越来越看清了真正的邪恶坏人的嘴脸,它把自己的丑恶毒辣暴露无遗,现在弄得骑虎难下。正是:“恶者事干绝,堵死自生路。” (《入无生之门》)修炼者对宇宙真理的认识是实践与理性的升华,是常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的,强制决不能改变人心。 我们修炼者谨记师父对我们的教导,做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向更高的思想境界升华。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师父还告诉我们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而我们决不可以对别人不好,要与人为善,尽量为别人着想。多么伟大的教导!多么伟大、慈悲的师父!《转法轮》第二页写到:“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些心都得放下。”整个都是讲的修炼的理,是开天辟地以来从来没有人讲过的天法、天机。镇压者为什么不敢把这些真理公诸于世呢?却要以欺世谎言毒害众生,像文化大革命浩劫时代一样,煽动起群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掩盖他们祸国殃民的镇压罪行,但别忘了,各次政治运动过后都要清算的,谁参与了恶行,谁就会得恶报,“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法正人间预》)!请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检查官、法官、警官们深思,起码你应该对你自己的生命负责,应心存良知,作真正扬善抑恶的好人,给自己争取一个美好的人生未来。 综上所述:所谓“破坏法律实施”只是当权者迫害法轮功的托词而已。“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大帽子一戴上就可以大打出手了。“法律”在这里成了强权手中打人的棍子,失去了“法律”应有的真实价值。公安入室抄家,把大法书及资料当“罪证”,公、检、法已经把自己推到了“真、善、忍”佛法的对立位置上,造下了反对、破坏佛法的深重罪业,助纣为虐还执迷不悟。 我作为大法弟子,我对大法真理的正信正念是绝对不可动摇的。真善忍法轮大法是坚不可摧的,任何破坏、诽谤大法的人必会受到历史的惩罚。 强烈要求当局无条件释放我,还我公民应有的自由。 大法弟子 郭启蓉 200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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