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4日】纽约州一名律师近日就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中领馆前被殴打一案,致信库克郡大法官理查-迪万恩(Richard Devine)和芝加哥人际关系委员会主席克莱忍思-伍德(Clarence N. Wood)先生。以下为该信译文: 先生们: 由于工作和私人的原因,我有幸很多次在芝加哥逗留。我非常喜欢芝加哥,一有机会就盼望着能到这个城市来。可是,当我听到无故殴打芝加哥市民方霖和恐吓法轮功精神运动的成员仅仅被判为不端行为,而不是名副其实的仇恨罪时,我感到不安。郑继敏(音译)作为肇事者之一已经认罪,可是没有被判处监禁,只是微不足道的有条件释放。另一个打手翁育军(音译)将会在2002年12月5日出庭受审。我致信给您的目的是要求对翁增设犯了仇恨罪法的起诉,以使芝加哥的大街小巷能重新热情地欢迎[法轮功学员]用和平的方式伸冤。 尽管我本人不是法轮功学员,我的妻子是。通过她我接触了许多来自不同种族,不同国籍的优秀的人士。他们处处体现出真诚的美德,与人为善,包容他人的观点。法轮功学员通过动功,打坐和学法来遵循他们的信仰。自1992年由曾获2001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李洪志先生从中国传播于世以来,法轮功迅速以人传人的方式传遍他的发源地中国,如今世界上50多个国家都有人修炼法轮功。 可是,中国[江氏]政府担心这一和平的功法会威胁到它的利益,于1999年7月取缔了法轮功。中国外交部长把法轮功称为“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非法组织”。自此,中国[江氏集团]有系统地企图根除这一功法,并对其学员施以劳教,酷刑,效仿前苏联时期令人不齿的精神病禁闭以及谋杀。这在美国国务院的人权年报,特别是其案例详尽的国际宗教迫害年报,以及大赦国际和人权观察的其他一些类似报告中都有记录在案。 2002年7月24日,美国众议院以420对0的投票结果全票通过了188号决议,这是这场制止恐怖统治运动的一个里程碑。这项决议阐明了法轮功的和平本质,揭露了中国[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暴行,要求中国[江氏集团]“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停止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的骚扰……。”(详见附件)。与其他几乎所有的州一样,伊利诺伊州的阿班纳(Urbana),阿灵顿高区(Arlington Heights),纳坡维尔(Naperville),斯构棋(Skokie),崂克伯特(Lockport)和其他很多城市都给法轮功颁奖。 尽管这样,中领馆的奴才们还是肆无忌惮地用殴打和精神恫吓的方式对信仰法轮功的芝加哥市民犯罪。对无故殴打在中领馆外绝食的方霖的翁某某以仇恨罪起诉将明确无误地告诉这些人,一个文明社会对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这样,其他人就不再敢放肆妄为,法轮功学员们就可以自由行使宪法和上帝赋予他们的权利了。 感谢您对此至关重要事件的关注。 非常真挚的, 斯徒尔德-万斯曼律师(Stewart L. Weisman, Esq.) 200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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