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4日】2002年9月27日至11月22日,南方某市610办公室举办“法制学习班”(实为法西斯洗脑班),对9位大法弟子强行洗脑。每位大法弟子身边跟有两个所谓“监管人员”,每天24小时监视大法弟子的言行。 每位大法弟子都拒绝阅读邪恶的“揭批材料”,拒绝按照它们的意愿回答任何问题,对所谓的“帮教人员”讲真相、正面洪法,并在暴打、水龙头冲头、威胁等手段面前坚定对大法的正信不动摇,有较多的“帮教”和“监管人员”在明白真相后对大法有了不同程度的善念。 在此期间,除大法弟子外,每人都无一例外地感冒过;610办的一名官员一次昏倒在场地,后脑勺及鼻孔出血;一名打手请假回家,骑摩托过程中撞伤路旁行人,现已付了八千元的赔偿,应验了善恶必报的天理。无知中对大法犯罪的人,快醒悟吧,否则大劫到时,后悔已晚! 这次洗脑班要大法弟子所在单位每人交一万元,令财政科交这一万元。 大法弟子经受了考验,无一人屈服于邪恶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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