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21日】我是2001年随丈夫来丹麦工作居住的,我们夫妇俩都是法轮大法修炼者。 今年5月我们的女儿出生了。两个月后,我带着女儿去中国驻丹麦大使馆办理女儿的护照加注手续。开始时,使馆的工作人员说马上可以就办理,并告诉我需要哪些个人资料。我当时就全部交给了他们。但是当他们看过我们的护照和文件时,却停止了办理。这时从后面出来一个官员向我询问很多不相干问题。还告诉我不能办的理由是,我没拿到丹麦的居住延长许可(当时我们正在申请办理中)。当时我对他说,我女儿是办理中国的国籍,与我有没有丹麦的居留根本不相干。他对我的质问不予正面回答,闪烁其词,顾左右而言其他。后来他干脆进到里面,不出来了。 在我等了许久后,别的使馆人员告诉我,先回去办理丹麦的延签,他们会研究我的“问题”。同时,他们还向我问了有关法轮功的一些问题,我正面地回答了他们,并告诉他们修炼的好处,以及为什么法轮功会在那么多国家洪传的原因。 过了一周,我电话询问他们此事,那位使馆官员告诉我说,还是不能办,却不予回答为什么。 9月份,我带着丹麦签发的延长居留的证件,又一次来到中国大使馆。这次他们虽然受理了我的申请,但我仍然被告知继续等。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需要等上面的批准。 过了一个月后,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我打电话询问他们,由于没想起我是谁,对方对我说:“一个月之前办理的,那早就已经办好了,你为什么不早来拿呢?”当我读给对方我的受理号码时,他过了许久才吞吞吐吐地说:“你那事还没信儿呢,再等等吧,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的。”我说,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他说他也不知道。无奈,我们将此事在网上揭露出来。 又过了半个月,当我再次打电话询问时,他说:“其实你也明白,我说让你等,你也别抱太大希望,我也没权力给你,得等上面批。” 到了11月下旬,中国大使馆终于打来了电话,说同意给我女儿签发护照。他们说:“你们不要到你们的网站上登什么东西了,我们只是办理需要时间,也没有说不给办呀。” 按正常情况,一个新生婴儿的国籍办理手续,通常只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可是我女儿的申请过程长达4个月,原因是她有一对修炼真善忍的父母,那么孩子也就要被打入另册。 最后,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我的女儿的国籍办理手续,开了国家的法律先例。作为特殊对待,她得到的是一本单独的护照。这样,一个半岁多大,毫无自理能力的婴儿,却成了单独护照的持有者--虽然,如果她的父母得不到合法身份证的话,她仍然是寸步难行。 从我女儿申请国籍的整个经过可以看出,邪恶是非常害怕被曝光的,我们的大法网站就是起到了这种重要作用。从英国小弟子明慧历经几年的努力和全社会善良的人们的正义谴责与呼吁,才得到合法身份,到我女儿这几个月的周折后的特例对待,都可以看到我们向社会,向人民讲真相,揭露邪恶的威力。 在我与中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接触的过程中,可以看到许多人眼中流露的同情与无奈,心中还存在的善良。我在这里对你们的同情表示感谢,并衷心祝愿你们在国外可以大量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条件下,善待法轮功学员,走好自己的路,摆放好自己的位置,为自己留下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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