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14日】1、 我是大陆一名因修炼大法而被迫流离失所的人,在我被恶警非法搜捕的过程中有这样两则事例。许多恶警到我家追捕我,并在我家蹲坑十几天﹙我是从教养院正念走脱的﹚,邪恶之徒感觉人手不够,向当地村民悬赏二万元,其中有个于某某当时谢绝说:我可要积点德,我不干那缺德事儿,你们别来雇用我。当恶警找我们村长调查时,村长们都躲开了,不予配合。 后来我流落到亲属家时,亲属都非常理解我的处境,他们知道大法好才敢冒险收留我。亲属的邻居得知我的情况后说:“我理解你,支持你们。你有什么事不便出面的话,我替你联系,替你跑腿儿。”他说:“天冷了,这件大衣送给你。”说着把他身上披的大衣塞给我。我被感动了。因为看得出来他的经济状况也很拮据,而且我是素不相识的人。 2、 在我被非法拘留在外地时,拘留到期后,没有家属到办案派出所开介绍信。看守所对我进行超期关押。在关押期间我不断向犯人洪法讲真相,得到了号头的认可与理解。他大力支持我,并说法轮功谁也不准打,人家跟咱不一样。其中一个犯人马上就要释放了。在真相面前他很理解我,并为我超期关押而着急,他说:“今天接触了你真好!从今以后我也得改变改变做人的原则了,你们素质真高。这样吧,我明天就释放了,后天我到某某派出所办理介绍信,我开车来接你出去。”因为他是开公司的经理。后来他果真把我接出看守所。到派出所开介绍信时,恶警对他说:“你敢给法轮功开介绍信,他要再犯事连你一起抓。”他毅然冒险给我做了担保人。这也是一位素不相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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