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台湾教育部近来致力在各级学校推广和加强学生的人权知识教育,台东高中于2002年12月11日邀请法轮功学员朱律师来学校向超过700名师生以人权为题发表演讲。朱律师开场便说明青年学子是国家人权发展的希望,在民主法治国家唯有对人权成熟了解的人民,才能真正有效监督政府的人权立法和人权实施。之后,深入浅出地向年青学子介绍廿一世纪人权发展趋势,包括人身权中的生命权和生存权,言论自由、出版及集会结社自由、政治权中的平等保护和经济权中财产权和工作权的现代内涵,活泼生动的举例使高中生易于了解及接受现代人权的理念。 因为台湾与香港和中国基于历史因素和地理位置,在政治和经济上彼此互动紧密,朱律师特别在演讲中举最近被香港各界强烈反对和批评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为例,说明一个含混不清的,超出司法界限扩大警察权,违反基本法基本权利自由保护的第23条立法,不仅剥夺港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外,入境的台湾人民的言论、发表及商业通讯自由也将失去法律保护。中国政府彻底背弃一国两制的反人权作法绝不应被香港及台湾所接受,并鼓励同学上网了解23条这一则迫害人权的活教材。另外,朱律师进一步说明中国政府除了对于港府施压破坏一国两制外,在内地不断违背宪法侵犯天主教,基督教的言论和信仰自由,最广为人知的是近三年多来迫害法轮功的人权丑剧,以政府之公权力大开人权倒车的恐怖作法无法令国际社会接受。此外也提到当前国际人权组织能提供的救援。强调对于反人权,反自由的政府,国际社会采取有效的人权制裁,以及人民集体的立法和司法的监督才是正本清源之道。在提到香港及中国的人权迫害实例时,同学们特别仔细聆听朱律师绝无冷场的精彩说明,这场人权演讲不仅获得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该校训导主任并总结地提醒同学们应该到网上连署反对第23条立法,正视法轮功的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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