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10日】法新社2002年12月7日报导,法轮功精神团体的四名成员在法国对中国副总理李岚清采取法律行动,指控其犯酷刑罪,星期六他们的律师如是说。 包括法国公民在内的四名原告,起诉李负责“610办公室”,一个残酷镇压被禁的精神团体的政府机构。 原告律师波尔冬(Bourdon)和波迪埃(Beuthier)说,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Nice)递交了控状,李上个月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经过尼斯。 律师们说诉状基于法国1984年签署的联合国反酷刑条约,该条约允许法国逮捕并起诉任何犯酷刑罪的人。 保瑟告诉法新社他已经收集了“610办公室”活动的“不容置疑的证据。” 他补充说,“这是第一次中国领导人在欧洲面临这样的诉讼。” 他说他希望法官调查该案并得出结论,在李对法国访问期间,包括和总统扎克斯.席哈克(Jacques Chirac)的会谈时,李本应被逮捕。 基于佛家的法轮功团体长期以来一直控诉被关进劳教所的学员们每天都被酷刑折磨和虐待。 该团体说,许多学员死于劳教所过重的劳动、酷刑、虐待、缺乏足够营养和缺乏医疗。 该团体说,他们死亡的原因通常被试图逃避谋杀责任的官员所隐瞒,并编造谎言说是“自然死亡。” 1999年,中国把法轮功禁为“X教”,并从那时起监禁或拘留了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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