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1月3日】([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参考资料皆为非修炼界人士所撰写,不一定和法轮功学员的认识相同。) (苹果日报)江泽民访美前夕,笔者收到美国一位友人传来的电邮,电邮附上一个名为「爱中国」(LovingChina)的信件。信件说,在江访美前,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会要求江泽民公开他近年所签订的几个边境条约的详细内容,并将这些边境条约送交全国人大讨论并表决。信件说,中国在九四年与哈萨克签订边境条约,后又签订补充文件,但至今未公布条约的内容。今年五月,中国与塔吉克也共同宣称两国边境问题全面解决,但同样没有公布内容。 满清时代,中国与俄罗斯签订了九项条约,俄国共吞并中国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一九七八年十月,中国政府表示,苏联在一九六○年、一九六九年夺走中国一百八十五平方公里土地;一九七二到七七年间夺走中国一千零八十平方公里土地,另在边境冲突中,夺去中国三千四百七十五平方公里土地。 全美学自联表示,中国人民有权了解中国与外国所签边界条约的全部内容,以及有多少中国领土不再属于中国了。 全美学自联的要求可说合理。更重要的,是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一般老百姓,对于能不能保持国家领土完整,是完全没有权的。 江泽民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在与外国签订的边界条约中,有没有「出卖」中国领土,或有没有保障「领土完整」,人民只是要求知道,却没有权决定。 记得一位已经去世的作家萧铜,生前有一次与笔者等友人饭,讲到「爱国」、「卖国」,他突然说:「我想卖国,谁给我五毛钱,我就把国家卖给他。」他这句话引来哄堂大笑,同时也凸显出要普通老百姓去保障国家「领土完整」的荒谬。 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谘询文件,要香港老百姓「必须充份保障国家的根本利益,即主权、领土完整、统一及国家安全」。我们有这个能力去「保障」这些东西吗?中国政府与外国签订的边界条约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要我们如何去「保障」「领土完整」?再换一个角度,我们想要分裂祖国,要出卖领土,世上有哪个国家会向我们买?这不是极为荒唐的立法吗? 国家与政府要分开。世界各国都有对国家效忠的法律,但没有对政府效忠的法律。因为民主国家的人民若对政府不满,可以通过合法的、人民投票的选举制度去更换政府。但对不民主的、没有全民直选制度的专权国家,人民若爱国又不满意政府,能够怎么办呢?康梁用君主立宪的办法改变不了,于是孙中山、毛泽东只好用革命的办法。在不民主的国家,推翻政府绝不是叛国。二十三条立法谘询文件基本上把反对政府与反对国家混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