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1月28日】 中国严格限制网民使用互联网BBC 2002年11月27日报导,人权组织国际特赦要求中国立即释放所有因为在互联网发表意见或分享讯息而被捕入狱的人。 国际特赦说,有最少33人因为在互联网上触犯颠覆罪而被扣留,有2名犯人最终死在狱中,因为受到明显虐待或折磨。 在被扣留或入狱的33人中,有政治活跃分子、作家、[……],例如法轮功。在扣留期间死亡的2人,据称是法轮功成员。 国际特赦说,1名前警察,因为在互联网上下载了海外民主网站的文章,而被判监11年。 国际特赦发给中国当局负责互联网监控部门的报告指出,在中国制造出新一类的“良心犯”。 该组织说,这些人只是和平地在网上发表意见或讯息,或进入了一些被禁网站,他们都是良心犯。 国际特赦说,中国当局应该立即及无条件释放他们。 “没有根据” 中国政府发言人回应说,未有留意这份报告,但说国际特赦以往也曾发表“没有根据”的强烈批评。 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特赦说,即使只是互联网好奇的使用者,也有可能堕入中国严格限制互联网的圈套。 国际特赦说,中国当局对互联网的严格监控,侵犯了基本人权,而且有越来越多互联网用户因此而触犯刑法。 国际特赦促请中国政府检讨现行有关限制言论自由的规定,以符合国际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