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1月17日】大赦国际在2002年9月的一份报告中指中国[江氏集团]继续严重侵犯人权和镇压异议人士,包括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报告摘译如下: 综述 大赦国际继续深切关注中国境内严重违反人权的状况,包括肆意拘留和监禁、不公正审判、酷刑折磨及大量死刑处决。在过去的18个月内,人权状况恶化,大部份原因是由于“严打”运动,导致了严重滥用权力,包括死刑判决数量的飙升。酷刑和虐待依然普遍和系统性存在。 本份报告归纳总结了大赦国际对中国人权的主要关注点,包括: ◇“严打”运动期间增加使用死刑惩罚,导致大量处决的发生,这些处决往往经过的是不公正审判和草率审判; ◇在西藏继续压制人民言论、结社和宗教自由的权利,继续关押大量良心犯,主要是佛教僧人和尼姑; ◇继续镇压法轮功精神运动和其它所谓的“XX组织”。据广泛报导,其特点是肆意拘留、酷刑折磨和虐待,特别是对那些拒绝放弃信仰的人。 ◇严厉压制言论自由,包括逮捕、监禁大量政治活动家、人权捍卫者、改革派和互联网用户。他们中许多人因定义含糊不清的“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拘留; 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的镇压 中国[江氏]当局明确表示“严打”的主要对象之一是法轮功这一从1999年7月起遭禁的精神运动和其它所谓的“XX组织”。值得严重关切的是中国[江氏]当局批准使用暴力作为铲除这一团体的手段之一。 在中国,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仍被拘留,尤其是如果他们不愿放弃他们的精神信仰的话,就面临遭受酷刑或虐待的严重危险。他们中绝大多数据信被关押在劳教所,亦即一种不经指控和审判的行政拘留形式。那些被指称为法轮功负责人或组织者的人被判徒刑,还有一些人被关押在精神病院里。大赦国际认为那些被剥夺了信仰、言论和结社自由,而没有使用或提倡暴力的被关押者都是良心犯。 其中一个例子便是金子容子(中文名叫罗蓉),一位定居日本的中国公民。她于2002年5月24日在北京散发法轮功传单时被捕。一个月后,即2002年6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劳改管理委员会下结论说罗蓉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抗拒国家法律实施”和“扰乱社会行政秩序”。她被送往劳教所劳教一年半。大赦国际把金子容子称为“良心犯”并正在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她。 大赦国际仍不断收到报告称法轮功学员在押期间受到酷刑折磨或虐待。其中包括赵明的报告。他是一位来自吉林省长春市的法轮功学员。他在获释后讲述了他于2000年6月至2002年3月被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期间所受的折磨,包括拳打,电击,剥夺睡眠,强行灌食等酷刑手段。据法轮功方面报导,至少有450名法轮功学员死于关押期间(或获释后不久),大部份是因酷刑折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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