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1月15日】王坤长,男,23岁左右,山东潍坊市昌邑太保庄乡后甘村人。此人品质恶劣,被当地不法官员选中,成为太保庄乡派出所雇佣打手,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凡被抓到派出所的法轮功学员,几乎都遭到他的毒打。他有时用自制的凶器小腊杆打人,连大法小弟子也不放过。有一次他骑着自行车,用车轮轧压一个大法小弟子的脚趾,脚趾立时被压的黑紫,肿得老高。大法小弟子疼痛难忍,他却幸灾乐祸。 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以大善大忍之心,多次劝他改邪归正,可此人利令智昏,只想着往上爬,依然我行我素。2002年8月初的一天,王坤长自己开车与对面来车相撞,王坤长当场死亡,而对面车里的人却毫无损伤。知情人都说:这真是报应啊!
|